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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无讼文化的成因【】作为一种长久的历史传统,“无讼”理念绝不是一个孤立的文化现象或理想。假如没有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深厚的观念基础,“无讼”以及达到无讼状态的手段的调解制度绝不可能在古代中国如此普遍而长久地发展开来。在这种文化和思想状态下,无讼文化的形成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其中民众的经济负担也是无讼文化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无讼;社会心理;经济负担 【】DF04【】A【】1005-1074(2009)05-0269-01 诉讼意识是人们法律价值观念的重要表现,最能体现出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程度。与西方社
2、会人们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传统相反,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的诉讼意识不强,甚至认为对簿公堂是鄙下的,为君子所不齿。这种文化现象的形成有其自身的思想意思形态作为支撑,还有社会心理的原因以及诉讼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也是造成此种文化现象的发生的主要原因。 1无讼文化形成的思想基础 1.1天人合一的“和谐”世界观的影响中国传统法律以秩序和谐为最高价值理想。中国传统法哲学中的价值学说虽然有儒、法、道、墨四家,但最终的分歧在和谐和竞争的问题,汉武帝以后,墨学中绝;法家受到唾弃,成为隐文化;道家流传不绝;儒家则因被独尊而占据了主导地位。
3、作为儒家法哲学最高标准的“和谐”,便成为整个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最高价值理想。以天人合一为哲学基础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其价值目标是要寻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秩序和谐。它认为自然界存在一种天理,并包含天、地、人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世界安宁和人们幸福的是和谐。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们的行为应该与自然秩序相协调一致;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社会交往关系中最应该讲究的是和解精神和协调一致。因此,“无讼”理念就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重要的价值取向,人们以无讼为有德,以诉讼为可耻,“无讼”是理想的社会目标。
4、1.2德主刑辅的立法思想从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中国古代法律经历了一场儒家化改造运动。从汉代春秋决狱,到魏晋时期的引礼入法,至唐代形成了礼法结合的典型的儒家化法律。在社会统治方面,强调“德主刑辅,教化为先”。一方面极力强调人内心的道德自觉,要求用儒家的礼仪来修身反省。“吾日三省吾身”,平息纷争;当义利冲突时舍生取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主张为一己之利去兴讼。另一方面强调教化,儒家从性善论的观点出发,相信人是可以通过道德教化成为善人的。 2无讼文化形成的社会心理基础 中国特有的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自给自足的自然
5、经济和宗法制度为“无讼”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沃的土壤,而历代思想家从不同角度宣扬“无讼”理念,又使“无讼”成了古代中国民众的一个共识。只不过,如果没有中国传统上对法制(尤其是“诉讼”)的厌弃心理,抗拒心理和对伦理道德的崇敬心理,依赖心理,“无讼”理念断不会流传至今,成为中国法律文化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3民众的经济负担是无讼文化形成的重要原因 民众的经济负担是“无讼”产生的重要原因,就古代民众心理来说,诉讼可以说是维护最终正义最无奈、但有时又比较有保障的一条道心理与当时占主要人口的农民自身收入的无奈是密切相关的。农经济收
6、入局促现实的约束周知,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就是小农经济。这种经济形式是建立在以家庭为单位的。而这种经济形式也是最容易遭到破坏。比如在封建制度刚刚确立和发展的秦汉时期,小农的平均家庭收入,是19200钱,其中,本消费要占到12800钱,占全年总收入的66%,承担政府的赋役费用2374钱,占全年总收入的12.3%,”比宋代时期,民众在缴纳赋税时,要加收“火耗”之类的附加费,(熔铸费,这是一种为补偿将征收的银锭过程中的损耗而增加的费用);另外,“普通百姓必须用铜钱代替白银缴纳地丁银:缴纳1两白银,实际上不得不交纳2800到400
7、0文铜钱。”按照当时的市场兑换率来看,实际上户家纳一两税银时不得不多纳1000—2200文钱”;另外,在诸如多缴纳的漕粮,必须分摊的等,这些都使得收入不多的农户,即使在收成很好的年份,也大多数仅仅可以维持基本的温饱,超额的诉讼费用的约束收入的限制,当遭遇诉讼之时,如果讼费过高,常常会使得民众难以维持。但是,我们在历代以看到,成文讼费的规定以及诉讼过程中其他的【】作为一种长久的历史传统,“无讼”理念绝不是一个孤立的文化现象或理想。假如没有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深厚的观念基础,“无讼”以及达到无讼状态的手段的调解制度绝不可能在古代中国如此
8、普遍而长久地发展开来。在这种文化和思想状态下,无讼文化的形成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其中民众的经济负担也是无讼文化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无讼;社会心理;经济负担 【】DF04【】A【】1005-1074(2009)05-0269-01 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