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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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对策:F231文献标识:A:1009-4202(2011)05-203-02  摘要近些年来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产生许多问题,对于我国而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毕竟起步比较晚,人们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笔者主要是基于上述考虑,研究在现行法规下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以及针对目前存在的这些不足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策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01年底“安然事件”曝光以来,美国相继爆出国际性大型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丑闻,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对

2、于我国而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毕竟起步比较晚,人们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的认识还处于初级阶段。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一)监管机构内部控制规范  我国内部控制披露方面的法规尚欠完善,涉及内部控制披露要求的政策法规主要见于四个方面:  1.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第122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以上‘三性’存在重大缺陷的,应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2001年4月颁布的《

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第59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同时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但是上述两个规定主要是关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信息披露。尚不是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  2.中国证监会2002年底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第8号《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容与格式特别规定》,要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

4、说明,应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随年度报告一起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3.中国证监会2000年底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分别于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5年、2007年历年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应对“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等。可见,这是监管机构普遍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内部控制信息,单从其要求来看,并无强制约束力。2005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

5、批转证监会的通知》,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有关“要通过外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并披露相关信息”的要求,对于推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估,并由外部审计核实评价提供了依据。  4.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内控指引》。《内控指引》均要求上市公司(深市为其主板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并明确了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董事会应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对此报告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意见;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与公司年度报告一起对外披露。《内控指引》虽然没有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做出强制性规定,但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却有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要求,这实际上就是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做出强制性规定。  (二)管理部门内部控制规范  2001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和货币资金(2001)、采购与付款(2002)、销售与收款(2002)、工程项目(2003)、对外投资(2004)、担保(2004)等六项具体内部控制规范,克服了原有内部控制定义局限于审计的缺陷,对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

7、完善,改变企业内部控制乏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的现状具有积极的作用。200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对内部控制的审核进行了指导,提出了注册会计师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特定日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的相关要求。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下发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是组织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评价组织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但仅从审计角度而言,并非对上市

8、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规定。  2006年,财政部在国务院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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