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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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民政厅文件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民发〔2017〕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民政局(社会事业局、人社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5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239号)要求,确保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孤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实现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2、如下。-6-一、人员范围孤儿认定时属陕西户籍,考取了教育部门核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且录取时是孤儿的。二、资助内容人员范围内的在校孤儿学生享受以下资助。(一)享受生活补助费。已被录取的孤儿学生,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不再发放原政策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应在本人入校报到当月起,参照我省孤儿机构集中供养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毕业次月停发。主要用于基本生活、文具等日常支出和往返车费的补助。(二)享受在校学费资助。学费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部分外,标准内剩余学费由民政部门分学年予以资助,民政部门资助部分最高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万元。(三)享

3、受就业补助资助。依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规定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补助。(四)其他资助。在校孤儿学生按照特困生享受现行其他各类资助。三、办理程序-6-考取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孤儿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孤儿学费和生活补助费申请表》,经当地民政部门核准,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将学费转入学校账户,生活费打入个人银行卡内;已经在校就读的孤儿,由学

4、校出具学费标准(包括已享受的补助部分)证明及学校银行账户,由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对剩余学年按标准予以资助,直接转入学校账户;就业补助资助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保障。四、经费保障生活补助费由各市、县(区、市)统筹解决。学费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列支。孤儿在校各项资助和就业补助资助所需资金按照原渠道保障。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应在每年9月25日前将当年《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孤儿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汇总表》上报省民政厅。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当从关爱孤儿成长、促进孤儿成才、切实保障孤儿权益出发,高度重视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和助学等工作,各市、县(区、市)

5、民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不漏一人,确保孤儿高等教育保障工作顺利实施。(二)加强信息沟通。孤儿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应将相关信息告知同级教育部门,将《孤儿大学生基本情况告知单》及时送达所在学校,学校应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每年6月底前函告民政部门。学校要主动-6-关心关注孤儿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按照特困家庭学生的有关政策给予资助,优先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民政部门对取消学籍的学生停发各项补助。(三)鼓励社会参与。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组织、企业、慈善机构及个人,共同关注和关爱孤儿大学生,营造健康成长

6、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教育他们做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青年。附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孤儿学费和生活补助费申请表2.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孤儿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汇总表3.孤儿大学生基本情况告知单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9月15日-6-附件1: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孤儿学费和生活补助费申请表学生基本信息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邮编银行卡号联系电话学校基本信息录取学校名称及专业 学校所在地 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 录取通知书编号入学

7、时间 学费(学年)学校类别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核准意见我们明明全文全学费:元/学年我们明明生活费:元/年(参照我省现行孤儿集中供养标准发放)我德汉份个电话的函楼书店复回复阿塞夫恒经办人:负责人:办人民政局(盖章)呜呜呜呜问问年月日-6-附件2: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专科和高等职业学校孤儿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学校名称资助年度发放金额备注小计学费(元/学年)生活费(元/年)1         2         3         …         填报人:负责人:-6-附件3:孤儿大学生基本

8、情况告知单学生处: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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