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在高中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与探究

“模拟法庭”在高中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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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法庭”在高中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与探究高中阶段,学生的思想具有多变性和可塑性,是培育核心素养的关键时期。如何在政治教学过程中渗透核心素养,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的价值引领作用,是广大一线教师不断思考的学科命题。探讨“模拟法庭”活动在高中法律教学中的应用,正是基于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需要。一、精准定位:高中模拟法庭的适用形式浙江新高考改革后,选修模块《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成为高考政治的加试部分,其性质属于选拔性测试。但法律常识理论性强、艰涩枯燥,高中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又是浅尝辄止,难以做到理论和实际的有效结合。高校模

2、拟法庭作为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通过案情分析、角色扮演等环节,能够引导学生加深法律知识理解、增强法律实践能力,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但高校采用的模拟法庭形式并不完全适合高中生学习,因而必须精准定位高中模拟法庭教学的适用形式。(一)关注模拟法庭中程序的简洁性高校模拟法庭具有准备时间长、牵涉面广、程序复杂等特点,不能直接适用于高中法律教学,教师必须有所简化、有所侧重。根据高中学习要求,笔者认为在程序上可以作如下调整,即“两删减两强化”。开庭准备阶段,无须核实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法庭调查阶段,原

3、告、被告、第三方陈述应简洁明了,缩减模拟法庭时间。同时,强化法庭辩论环节,学生扮演的审判员、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摆事实讲法理,为自己所支持的观点做出强有力辩护;强化法庭宣判环节,审判员紧密结合法理做出公平判决。(二)关注模拟法庭中问题的探究性高中模拟法庭教学是一种探究式学习活动,学生进入模拟法庭活动的过程就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探究过程。因此,必须重视问题设计,以问题设置的有效性提升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能力。设置探究性问题需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生活化原则,立足于现实的生活情境,激发学生探究兴趣;二是层次

4、性原则,问题设置有梯度,层层递进,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要;三是目标性原则,处理好预设性目标和生成性目标的关系,问题的设置能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困惑、获取知识,不能漫无目的、不着边际。(三)关注模拟法庭中学生的主体性“模拟”类教学活动作为一种开放式的活动设计,本质上为学生提供了满足其生命成长需求的空间。[1]模拟法庭教学要立足学生实际,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作用。模拟法庭活动要重视学生分组、角色扮演、案例选择、法理准备等环节,特别是角色分配,实现学生与角色的一一对应。同

5、时,学生扮演的角色应与该生能力相适应,尤其法官、律师角色需要有较强逻辑推理能力,教师须精心挑选;重要角色要轮流扮演,避免同一个学生多次担任同类角色。二、聚焦重点:高中模拟法庭的案例选择模拟法庭是围绕法律案例来设置审判情境,案例选择的质量直接关乎教学成效,是最重要一环、最关键一招。因此,教师必须抓住重点,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精心选择案例,引导学生更严谨、更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一)案例选择的生活化《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模块将法律知识定位在“生活中”“常识”层面,重在法律的通识教育。法律案例的

6、选择应以现实生活中的司法实践为基础和原型,将课堂知识与社会生活有效衔接,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思考辩论中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笔者结合高中生实际生活初步开发了“绿色人文和谐校园”“践行法治和谐家庭”“全民守法和谐社会”“模拟法庭深度感受”四个方面内容的校本课程。这些课程紧密结合当前法律热点,图文并茂、内容充实,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人身权、财产权、知识產权、家庭与婚姻等法律知识,是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有效拓展和补充,让学生在轻松快乐的互动中增长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二)案例选择的典型性法律上案例的典

7、型性是指案件事实与所探讨的法律规则具有较强的对应性,案例能够较好地说明或解释一个或几个法律规则。[2]也就是说,案例的选择不在于内容的多少,也不在于社会熟知度的大小,而在于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则的联系。教师要紧密围绕法律教学内容和目标,选择和编写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开展教学,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加深学生对法律规范及其适用性的理解。比如,笔者围绕“违约与违约责任”这一框知识,结合现实经济生活中常出现的“一房多卖”违约现象,查找相关典型案例,在真实案例的基础上作了如下改编。金先生看中了深圳市区一套总价550万的房屋,

8、2015年4月1日与卖家周女士签订了购房合同,买家支付了20万元定金。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个月后钱房两清并进行产权过户,还明确了违约责任,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毁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但一个月后,该楼盘房价上涨到600万,周女士则要求买主至少加价50万元,理由是房价一直在涨,若仍按合同价卖房就亏大了。因买主不同意加价要求,周女士找理由推诿,后来则直接表示,“房子不卖了,因为房产新政属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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