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876756
大小:192.50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8-10-25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oa系统租赁服务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OA系统租赁服务项目询价文件采购人: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发布日期:2017年3月27日目录第一部分询价邀请书………………………………3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4第三部分报价须知…………………………………7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13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16第一部分询价邀请书各供应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OA系统租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编号:PZJY17XJ011C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OA系统租赁服务项目三、采购项目预算:180,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
3、间:2017年4月7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报价文件)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七、询价时间:2017年4月7日15时00分八、询价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8300117799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663-
4、8258166传真:0663-8258266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2017年3月27日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3、供应商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肆级或以上资质证书;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1、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单位数量1OA系统租赁服务详见附件项12短信服务详见附件项1
5、3配套扫描仪详见附件台1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服务所必须的人工费用、资料收集、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资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2、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3、服务期限:3年。4、付款方式:⑴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⑵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⑶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第三部分报价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
6、围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询价文件的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2.3“监管部门”是指:揭阳市财政局。2.4“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询价的法人。2.5合格的“报价人”是指: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7、2.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2.7.1组成中小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2.7.2以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报价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7.3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
8、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4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该企业制造的产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