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ID:21849261

大小:168.00 KB

页数:57页

时间:2018-10-21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_第1页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_第2页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_第3页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_第4页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_第5页
资源描述: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二章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本章条文▲《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124条▲《海环法》第90条、第92条▲《海商法》第十一章;▲《防止船舶污染条例》(1983年)第7条、第12条。基础知识部分▲法律适用的双重性原则;▲归责原则的客观性原则;▲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原则;▲船货双方共担风险原则;▲损害赔偿的有限性原则。专论法律适用碰撞并导致油污的法律关系船舶污染损害的责任主体连带责任问题清污费用的法律性质赔偿范围一定义根据1999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界定:“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

2、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二表现形式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有多种形式,除了要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从事水上和港区水域拆船、旧船改装、打捞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所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还要防止、减少和控制来自大气层或者通过大气层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1)陆源污染。95%以上。(2)海岸工程《防治海岸工程污染管理条例》。(十类)(3)海洋工程《防治海洋工程污染管理条例》。(九类)(4)倾废行为。(5)船舶及有关作业行为。(6)核动力船舶及核材料运输。三构成要件

3、船舶造成的污染,是指因船舶操纵、海上事故及经由船舶进行海上倾倒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船舶造成污染的特征:(1)经由船舶将各类污染物质引入海洋。(2)污染物质进入海洋是由于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也就是说污染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如:洗舱污水、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3)污染物进入海洋后,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四主要国际公约1954年《防止海洋油污国际公约》1969年《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及其1973年议定书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

4、8议定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0《国际油污防备、响应和合作公约》五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概述1970-2004年7吨以上溢油事故数(表1)1970-2004年溢油量(表2)船舶溢油事故的原因统计(表3)1974-2004年7吨以下溢油事故原因比例图(图1)1974-2004年7-700吨溢油事故原因比例图(图2)1974-2004年700吨以上溢油事故原因比例图(图3)我国沿海重大船舶油污事故数及溢油量统计(表4、图4、5)1974-2004年7吨以下溢油事故原因比例图1974-2004年7-700吨溢油事故原因比例图1974-2004年700吨以上

5、溢油事故原因比例图1973-2004年每年溢油50吨以上事故溢油量1973年-2004年我国重大溢油事故原因比例图六我国参加的《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及相关的船舶污染国际立法我国参加了《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但由于我国在处理商事国际公约与国内法的关系上,附以“涉外因素”的限制条件,因此,即使我国将来参加其他国际公约,上述公约对我国也只适用于具有涉外因素的船舶载运货油污染、船舶燃油污染、船舶载运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赔偿。国际公约适用的局限性表明:单凭加入相关的国际公约,还不能解决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全部法律问题,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起完善的船舶污

6、染损害赔偿机制。七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国际公约的一般规定1,适用范围《2001年船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船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均适用于在缔约国领土、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发生的船舶污染损害,以及不论在何处采取的防止或者减轻此种损害的预防措施。包括由于采取预防措施而造成的进一步的灭失或损害。2,责任基础承担严格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造成了污染损害,除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外,船舶所有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法定免责事项包括:(1)由于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内战、武装暴动,或特殊的

7、、不可避免和不可抗拒性质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损害。(2)完全是由于第三者故意造成损害的行为或不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这里,“完全”指造成污染损害的唯一原因是第三人故意的行为或不行为,不包括过失。因此,如果一条船舶在航行中因单方过失碰撞锚泊中的油船并造成油污损害,油船所有人仍需对油污损害负责,但不妨碍其向过失船舶所有人追偿。这一点不同于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的规定,该条包括了“过失”,这是立法的失误,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的规定,油船所有人无须对油污损害负责。(3)完全是由于负责灯塔或其他助航设施管理的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在履行其职责时的疏忽和其他过失行

8、为造成的损害。此项免责仅指负责助航设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