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在房屋保有阶段课征物业税的立法构想及其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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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在房屋保有阶段课征物业税的立法构想及其法律思考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从当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从此我国结束了“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的福利分房时代,开始实施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住房供应制度。住房市场化制度施行以来,伴随着居民住房条件的日益改善,房价不断高企的问题越来越多地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虽然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众多的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幅宏观调控政策,但成效并不完全

2、令人满意。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房地产税费改革研究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验对房屋持有人在房屋保有阶段征收物业税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03年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首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中。2005年在当年中国财税论坛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出台消费税和物业税。2007年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同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指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其中就包括“研究

3、物业税方案,继续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当年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2010年4月中旬,以“国十条”为标志的新一轮房地产政策重磅推出,其中又提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百度百科:物业税,载http://baike.

4、baidu.com/view/283579.htm?fr=ala0_1_1#4,2010年8月22日访问即使经过长达7年的反复酝酿,直至今日这种一旦开征就将对社会方方面面广泛而深远之影响的新税,就其具体名称、开征时间,征收范围,税率等等相关细节依然还在持续的酝酿过程中,可见其对国计民生影响之巨大,政府对其态度之谨慎。本文试从立法的角度对这种在房屋保有阶段征收的物业税作一个简单的构想,并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其中的一些目前学界有所争议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一、物业税立法的概述及其比较法研究(一)比较法研究物业税的概念征

5、收物业税是现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多年做法,其发展已渐趋成熟。现在,世界上共有八十多个国家征收带有这一性质的财产税。蓝宁.浅谈我国开征物业税的立法构想.法制与社会.2008(7)下不同国家的征收方式也有所不同,如:加拿大,政府对对拥有二套住宅的人还以高税率征收,对自居、退伍军人、老人、残疾人等有优惠。在瑞典相应的税种被称为不动产税,征收额度为不动产税务评估价值的0.5-1%。自2001年起,对于单栋独立家庭住房税率为1%,对共同产权型的公寓住宅,税率为0.5%。商业物产不动产税率为1%,工业物产税率为0.5%。

6、在奥地利相应的税种称为不动产税/物产税:房产持有人每年根据评估价值的1%缴纳不动产税。如果土地没有建造房屋,土地持有人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再缴纳1%不动产税。也就是说未开发土地实际需要缴纳2%的税。在比利时相应的税种也称为不动产税:比利时的房产都要评估其名义租赁价值,然后根据地点,每年分别征收名义租金的30%-50%。芬兰的不动产税:税率不同地区不同,税率在0.5%-3%之间。根据税务机构的评定值纳税。农田和森林免税。挪威的不动产税:国家税务机构按照税务评估市场价值的30%征收0.9%,但地区税务机构再按市场价值3

7、0%征收0.2%-0.7%。美国的不动产税,归在财产税项下,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目前美国的50个州都征收这项税收,各州和地方政府的不动产税率不同,大约平均1%到3%。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不动产税则是政府根据房屋的占地面积和每年进行评估的房屋价值按0.3%到1%征收。同注2从这些名称各异但实质大同小异的外国物业税制度中我们不难归纳出“物业税”在一般语境下的意义,即: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在保有阶段征收的一种税收,要求不动产的承租人或所有者按一定期限根据不动产评估价值和税率确定的征收额度上缴税务机关。不少学者

8、认为,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公有制的土地所有制度,所以我国拟开征物业税,其征收范围应仅包含土地上建筑的房屋等不动产,不应包含土地本身,因为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作为土地所有人的国家自己向自己征税是没有意义的。这种观点并不确切,在我国《宪法》第十条的第一款和第二款中详细记载了我国的土地制度:“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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