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

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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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评价与分析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鼓励激发学习者的主动性,重视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与当前学习内容的连续性,通过情境、协作和会话来完成知识的意义建构。2014年4月—2015年11月,笔者以建构主义学习思想为指导,对医疗保险实务专业开展了“保险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以增强该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的支持作用为目的,对学

2、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环境进行设计并组织实施,通过双维度方式予以评价,考察实施效果。    一、建构主义视角下“保险法”课程教学实施概述    (一)学习目标    实现保险法知识信息与其他认知信息在体系上的关联性与衔接性。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和创造性学习能力,形成自主学习动机。培养学生远期发展能力,结合保险专业的知识基础和岗位需求,对应设置教学项目和能力指标,促进学生专业素质与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    (二)学习内容    以营销—核保—承保—理赔—核赔—客户服务等岗位流程为切入点,设置项目任务,制定学习主题。以学生社会知识及先修保险课程的知识信息

3、作为教学基础,以实践知识为主、理论知识为辅组建教学内容,根据学生需求随机实施教学拓展和补充。    (三)学习环境    创设真实的保险法务情境,充分应用任务驱动、角色扮演、开放式教学等综合方法,通过“保险案例情境”“模拟工作情境”和“校外实训情境”,在岗位体验中实现学习与职业行动的衔接,提高学生对工作任务的理解和处理能力。    设计自主学习环境,丰富学习资源,激发自主学习能力。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整体学习氛围,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鼓励学生全程参与学习并对教学做出贡献;加强对每名学生的关注,引导他们扩展行业接触,运用现代媒体工具等学习资源,进行在教师指导下的自主学

4、习。    形成师生协作的学习环境,以保险法务理论思考与实践项目为任务,进行学生协作及师生协作,组建学习团队。引导学生对学习主题探索、交流,对外表达并相互应答,达到思维与智慧的群体共享。    二、评价方法的选择    相对于单纯以考试成绩为定量分析的量化评价,建构主义强调质性评价,侧重反应学习过程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推进。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建构主义在强调评价能力的同时,过于忽视了对已成体系的人类知识的掌握,在强调评价过程的同时忽视了对学习结果的重视。[1]    因此,对于建构主义思想指导下的“保险法”课程的教学评价,既要重视学习过程,又要兼顾到学习结果,笔者认为,

5、适宜采取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形式。通过面谈、问卷、跟踪观察等动态综合形式,进行质性评价指标的积累,以学生对自我学习过程的评价来反应意义建构程度。同時,也通过考核结果量化反应专业知识和技能变化,并特别重视质性评价。    三、质性评价    (一)对象    评价对象为医疗保险实务专业学生共79人,发放调查问卷79份,回收问卷79份,有效问卷79份,有效回收率100%。    (二)方法    采取“以学生为主体的评价”,[2]以个人对自我学习过程和发展程度的认知为评价目的,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问卷包括“学习中的主体角色感受(指标A)”“对个人及团队的学习贡

6、献(指标B)”“意义建构程度(指标C)”三个维度的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从自我满意度及重要性两方面考察,采取5级Likert标度法,[3]对应“非常满意/非常重要”到“很不满意/非常不重要”五种程度,相应分值从5分到1分。每方面的总体满意度=∑满意度*重要性/∑重要性。[4]    (三)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四)结果    学生对个人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角色感受自我满意度情况,总体得分为,具体指标评分情况见表1;对个人及团队的学习贡献自我满意度情况,总体得分为,具体指标评分情况见表2;意义建构程度自我满意度情况,总

7、体得分为,具体指标评分情况见表3。    四、量化评价    量化评价设计中,将教师定位为评价主体,客观反映教学实施对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影响,反馈意义建构程度。结合学生先修课程内容,选取保险展业、核保资料审查、出险事故审核、保单保全服务四个项目,    分别在“保险法”教学实施前后进行随堂测试,[5]重点对操作合规性予以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级。教学实施前后,学生在测试项目合规程度上有所改进,良好以上比例提高了%,较差人数降低了%。测试评定结果见表4。    五、反馈与改进    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下重新修订学习目标、设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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