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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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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国家资本主义”内涵的界定及必要性[关键词]国家政权,控制,社会主义概念的掌握是高中历史教学中极为关键的环节,没有概念的明确界定,就无法进行准确的理论推理。然而,由于历史学科的综合性,教学中总要遇到各个学科领域的概念。比如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在必修二教材中,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新中国的三大改造、西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三个专题的教学都绕不开一个概念:“国家资本主义”(statecapitalism)。如何把握这一概念的内涵,本文略作探讨。一、“国家资本主义”内涵的界定什么是国家资本主义呢?不同的学科领域
2、,甚至是在相同的学科领域对这一概念也有不同的界定。经过梳理,笔者认为对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解,应从三个维度定位。(一)国家资本主义可以理解为传统社会主义的一种经济形式这种经济成分与私人资本主义形式相对,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相结合,被政府所掌握、控制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形式或成分。1.苏俄的国家资本主义。1918年,列宁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中指出,当时的俄国存在着宗法式的经济、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五种经济成分。从这种表述来看,列宁显然是把国家资本主义看做是资本主义
3、经济形式中的一种类型,是与私人资本主义相对的,被社会主义国家所掌握控制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苏俄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大力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正如教材所述“政府还解除了大部分小企业和一部分中型企业的国有化,允许私人开办小企业;对一些国家暂时无力开发的矿产、森林、油田等,政府以租让的方式让外国资本家经营。”[1]0这里所涉及到的资本主义既有私人资本主义,也有被国家控制的国家资本主义。当时苏俄国家资本主义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租让、租借、合作社、代销代购[2]。其中,租让、租借是有关工业生产的。租让是租给外国资本家、租借
4、是租给本国私人资本家。而合作社、代购代销则是有关商业的[3]()。国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有什么不同呢?以租让制企业为例,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把苏维埃国家的某些因资金技术等问题无力经营的企业以合同的形式租让给外国资本家经营。这类企业在所有权上与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没有区别,其所有权都属于国家。差别在于经营权,前者的经营权在资本家手里而不是在国家或人民手里。从利润分配上看,根据合同规定,资本家可以拿走企业的大量利润作为报酬,而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利润全部归国家所有。在经营模式上,前者完全按资本主义企业模式
5、运营,独立核算、追求利润、注重效率等。第二种情况是把矿山、森林等国家资源的开发权出让给外国企业。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同时掌握着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其利润的一大部分要作为“矿产承包费”交给国家。总体看来,不论是租让的国家资本主义还是租借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由于受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限制,为社会主义的物质生产服务,甚至在生产任务上有的也被纳入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规划中,因而不同于一般的资本主义经济。然而,由于它们都要产生利润,并在一定比例上被资本家所占有,因此它们本质都是具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这是它们与社会主
6、义经济的根本不同。另外,在经营权和经营方式上,两者也存在明显不同。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由资本家掌握营权,采用通行的资本主义企业经营模式。2.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中国也存在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对中国的经济构成做了这样的分析:“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4]0。1949年的共同纲领里又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与私人资
7、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5]很显然,两者都是把国家资本主义当作一种经济成分来理解的。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分为两个阶段。初级阶段:1950—1953年合理调整工商业期间,由国家对私营经济进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阶段:1953—1956年三大改造期间,公私合营的经济成分都属于国家资本主义。这种经济成分的重要特征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
8、式受到国家的控制。所以毛泽东曾在1953年批示说:“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己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6]()。但1955年进入“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后,资本家与企业资产脱离,由获取比例利润,变为领取“定息”。因此,此时的合营企业性质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再属于国家资本主义了。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都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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