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493365
大小:37.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0-22
《《柳永词两首》教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
2、、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
3、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柳永词两首》教案 《柳永词两首》教案 【教学目标】 1、了解柳永的生平简介及他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2、理解这两首词蕴含的思想感情,并分析其意境之美。 3、鉴赏这两首词不同的创作风格及艺术特色。 4、背诵这两首词。 【教学重点】 【教学课时】二课时 【教学方法】朗读
4、法、讲授法 【教学步骤】 第一课时 一、词的产生和流派: 词,是诗歌的一种,产生于晚唐,当时“燕乐”兴起,追求享乐的社会风气导致了以娱宾遣兴为目的的曲子词流行,吸引文人参与创作。李白的《菩萨蛮》《忆秦娥》二词被誉为“百代词曲之祖”。 词的别称。因词是诗的变体,故又称“诗余”;因词“合乐可歌,故又称“乐府”、“曲子词”;因此往往句子长短不齐,故又称“长短句”。 每首词都按照一个固定格律写成,这个格律叫词牌。词牌所定的格律包括句数、每句的字数、押韵、平仄等等,写作时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违背;也因此,我们平时不叫写词,叫填词;词往往分段,但不叫段,叫“阙”或“片”。 宋词是我国文学史上
5、的又一座高峰。宋词习惯上分为婉约和豪放两派:婉约派以写闺情、离绪为主,代表作家有柳永、李清照等;豪放派扩大了词的题材,对社会生活的种种感受皆可入词,代表作家有苏轼、辛弃疾等。 二、柳永的生平简介:(投影) 柳永(约987—1053),初名三变,字耆卿,崇安(今属福建)人。晚年任屯田员外郎,后人称他为柳屯田。排行第七,也称柳七郎,或柳七。他出身于书香仕宦之家,但个人世路坎坷,多次应进士试,不第。生活落拓,长期出入歌楼舞馆,与歌妓们相处密切,靠为她们填词作曲维持生活。正由于这样的生活境遇,使他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业词人。他精通音律,既擅长作歌词,又擅长谱写乐曲。他创制了许多词调,而且这些词调
6、得到广泛的传播,是当时知名度很高的音乐家。许多歌妓因善于演唱他所作的词,或者得到他的嘉许使得身价大大提高。 柳永作词雅俗兼擅,以俗为主,他继承和发展了民间词的传统,开创了文人俚词一路。他的词作具有很深广的群众基础,形成“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的局面。 (结合现实生活解说柳永的影响力) 从上面的介绍我们得知,柳永是最早的歌坛偶像,其在当时的影响力绝不逊色于今天的“超女”。他的“粉丝”,也是历史上最狂热最忠诚也最具规模的“粉丝”。 论数量,当时民谣说“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就说明柳永的“粉丝”到处都有,遍布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多得不计其数。 论狂热,柳永的“粉丝”也丝毫不输于“超女”
7、的“粉丝”。由于他写得一手绝妙好词,随便给哪个歌妓写上几句,她就会身价倍增。于是,歌妓们对他爱得发狂。柳永又称柳七,能和柳七亲热唱和,哪怕是倒贴银子。 论铁杆,柳永的“粉丝”更是忠心不二,无人可匹。柳永死时家无余财,是他的那帮歌妓“粉丝”集资营葬。死后亦无亲族祭奠,每年清明,认识不认识的“粉丝”们都相约赴其坟地祭扫,以至于相沿成习,称之为“吊柳七”或“吊柳会”。 论影响,柳永的“粉丝”也是不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