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防汛条例》办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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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修正)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20040715(颁布时间)20040715(实施时间)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修正)(1996年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发布 根据2004年7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订)第一条 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下简称《防汛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我省境内进行防汛抗洪活动,必须遵守《防汛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下级服

2、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岗位责任制。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第六条 防洪工程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和领导负责制:(一)黄河、小清河由省里负责;(二)大型工程和重点中型工程由设区的市负责;(三)一般中型工程和重点小型工程由县(市、区)负责;(四)一般小型工程由乡镇负责。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山东省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省的防汛抗洪工作。省防汛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分别在省黄河主管部门和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黄河防汛

3、办事机构和城市防汛办事机构。省淮河流域管理机构、省海河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本流域的防汛工作。第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工作。有防汛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本乡镇的防汛抗洪工作。第九条 在汛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所管辖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组建临时防汛指挥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该工程的防汛抗洪工作。第十条 石油、电力、邮电、铁路、公路、航运、工矿以及商业、物资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汛期应当设立临时防汛机构,在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本行业和本

4、单位的防汛工作及其所属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二)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措施;(三)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防汛职责;(四)下达防汛指令,组织抗洪抢险;(五)负责防汛的日常工作,组织做好防汛善后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领导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规定的部门防汛职责,按时完成本部门的防汛任务。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除涝)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除涝)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小清河和大汶河、潍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省

5、防汛指挥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和东鱼河、洙赵新河的防御洪水方案,分别由省海河流域管理机构和省淮河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有关设区的市防汛指挥部制定,经省防汛指挥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其它河道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管理权限,由河道所在设区的市或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防御洪水方案被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当工程状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防御方案时,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第十四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规划设计、防御洪水方案和工程实际状况,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按下列规定报批:(一)大型水库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设区的市人民

6、政府防汛指挥部审核后,报省防汛指挥部批准,并报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备案;(二)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备案;其它小型水库的调度运用计划,报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被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应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因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应急措施,但事后应及时报告原批准机关。第十五条 位于淮河、海河流域内大型河道的设区的市附近边界水闸,汛期分别由省淮河、海河两流域机构负责指挥调度。第十六条

7、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对所管辖的蓄滞洪区的通信、预报、警报、避洪、撤退道路等安全设施,以及紧急撤离和救生的准备工作进行汛前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的问题,及时处理。在湖泊、蓄滞洪区不得进行有碍设计行洪、蓄滞洪能力的开发围垦活动。在不影响设计行洪、蓄洪、滞洪能力的前提下,确需开发的,必须由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作出规划,并报经省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第十七条 河道、水库、闸坝等防洪工程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根据防汛任务的大小,汛期组织一定数量的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承担防洪工程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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