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醉酒驾车的交通肇事行为的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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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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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醉酒驾车的交通肇事行为的刑法适用内容:成都孙伟铭案、南京张明宝案在社会各界的聚焦关注下纷纷尘埃落定。然而业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却给社会和法律界留下不少的困惑和争议,对于醉酒驾车的交通肇事行为,如何区别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本文将以这两起典型案件为原型,通过对交通肇事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比较,论述醉酒驾车的交通肇事案件行为的刑法适用问题。  关键词:醉酒驾车;交通肇事罪  :U491.3:A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以下简称《解释》)的第2条第2款,酒后、无证驾车或者肇事后逃逸行为属于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情节。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做作出了统一规范,对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可以看出鉴于近两年醉酒驾车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案件不断增多,且事故严重性不断升级的态势,针对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行为的定罪问题,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同的审判思路和刑事法律适用上的理论冲突,主要体现为交通肇事罪与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争论。  一、认定醉酒驾车的交通肇事行为触犯罪名的疑难点  (一)醉酒驾车引发严重交通肇事事故如何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酒后驾车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应成立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的严重性表现在造成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即使发生比重伤1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更严重的结果,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就应以交通肇事罪处理。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意见》中则认为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

4、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笔者认为,《意见》中对于醉酒驾车犯罪行为的定性有所不妥。如果按照《意见》的阐述,行为人醉酒驾车主观上表现为间接故意,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而该罪为危险犯,即“法律规定不以发生某种实际危害结果,而以具有发生这种危害结果的危险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那么,醉酒驾车的行为一经实施就意味着已经构成犯罪了,而

5、在我国酒后驾车的事件屡见不鲜,难道都将其作为犯罪处理?恐怕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样的罪名可以适用。而且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来看,在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醉酒驾车应通过行政处罚进行制裁。再者,《意见》中提到“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让人不免产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结果犯的联想,而这完全不符合该罪危险犯的属性。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刑法上的主观罪过无论故意还是过失,都是强调行为人针对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不是危害行为本身的态度。醉酒驾车的肇事者主观

6、上应是过失,其主观上并不希望并且排斥严重交通事故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不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以孙伟铭醉驾案为例,孙伟铭在饮酒前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结果,但出于过于自信的心态,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综上,对于醉酒驾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行为,应根据刑法定罪量刑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充分考虑肇事者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相互结合来判断醉酒驾车严重肇事的性质。  (二)醉酒驾车肇事后逃逸行为如何定性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单纯的逃逸行为,并在

7、逃逸过程中没有引发新的危害结果;另一种是扩大的逃逸行为,即逃逸行为又造成了新的交通事故。《刑法》第133条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并将“因逃逸致人死亡”作为量刑时的加重情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五条的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可知,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行为仅指单纯的逃逸行为。那么对于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新的交通事故该

8、如何定性呢?  笔者认为,扩大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作为一个延续性的行为,与第一次交通肇事行为同时进行评价。交通肇事者在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是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其主观上并不希望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因此扩大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与第一次的交通肇事行为评价为一个交通肇事罪,定一个罪名,但是在量刑上应考虑具体情节。  二、对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立法的思考  近年来的醉酒驾车案、飙车案之所以会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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