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基本法规讲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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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基本法规之平顾问专家组长:宋建国目录1主要法规介绍目录2物业管理条例目录3物权法一、《物业管理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四、《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八、《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九、《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十一、地方法规目录1物业管理主要法规介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行为:1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2、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目录1物业管理主要法规介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3、办法》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目录1物业管理主要法规介绍1、2003年6月8日,经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做出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3、《物业管理条例》

4、共七章七十条,由总则、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附责共七部分组成。目录2物业管理条例解读1、公共设施用途不得随意改变条例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该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条例提出: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目录2物

5、业管理条例解读2、合同中明示服务内容《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合同的内容,规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等都要在合同中明示。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和基本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条例还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办理物业验收手续,新旧物业管理企业之间要做好交接工作。目录2物

6、业管理条例解读3、拖欠物业费受制约条例规定:个别业主“搭车消费”、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将受到业主委员会和法律的监督。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规定保障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活动,也符合条例所遵循的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原则。目录2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具体、详尽地规定了财产共有、不动产相邻关系以及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

7、准则,为预防和妥善解决家庭财产纠纷、邻里纠纷、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以及业主之间的纠纷,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依据。目录3物权法物在民法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比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目录3物权法基本概念物权生活解释: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就是物权,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目录3物权法基本概念所有权生活解释:拥有一栋房屋,你可以自己使用;可以出租,收取房租

8、;也可以转手卖给他人。这就是你对这栋房屋的所有权。目录3物权法基本概念相邻权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录3物权法基本概念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五条业主转让其建筑物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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