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ID:20910028

大小:267.0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10-17

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_第1页
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_第2页
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_第3页
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_第4页
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局2017年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2017〕5号)精神,为保障简政放权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南城学前教育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的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镇级管理权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放好权、接好权、用好权、管好权”的十二

2、字指导方针,结合我街道实际工作需要,切实将简政强镇下放的事项衔接实施好,确保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二、组织领导为更好贯彻落实简政放权事项,保障南城31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南城街道学前教育机构事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教育领导担任,组员包括教育、规划、城建、民政、国土、消防、城管、环保、社保、工商、安监、人力资源、公安、食药监以及清无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部门负责人兼任。三、审批事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3、,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参照执行。四、审批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向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做好材料登记、编号,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当场填写《东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出具给申请人。(接受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给申请人,一份存档)在筹设环节,申请人须先向教育部门提交初步筹设请示(可暂不提交其它筹设材料),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初步筹设请示,到实际筹设地点现场查看,认为符合办学条件后,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教育局民管科,经市教育局民管科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再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二)受理:教育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后31,依据操作规程中申请材料具体

4、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做好一次性告知工作: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东莞市教育局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东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给申请人,一份存档);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东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给申请人,一份存档),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送达受理决定书时,制作送达回证,由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三)审查:审查申请资料各项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现场查看拟筹

5、设的幼儿园有关情况。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审批表》上填写初步审查意见,提交教育部门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然后报教育部门负责人、分管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批,根据审批意见提出最终审查意见。(四)审批:教育部门将机构筹设审查意见提交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依据会议纪要作出筹设的许可决定;其他如开办、变更、终止等事项都由教育部门研究后报分管教育领导审批,依据审批意见作出许可决定,不需再提交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31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同意筹设批复;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东莞市教育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东莞市教育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

6、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具有复议或者诉讼权利及相关方式。(五)证件制作与送达:作出审批后应及时完成证书制作(筹设批准书或批复),通知申请人到教育部门领取,领取时制作送达回证,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或通过邮寄送达。(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时告知其风险)(六)归档: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对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进行归档,按月对归档材料进行整理、统计,归档人员要按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要求进行归档。(七)备案:教育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相关文书复印件送市教育局民管科备案。五、审批工作要求(一)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教育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人、工作流程、审批要求,以及业

7、务办事时限,确保行政许可合法、及时、有序开展。(二)要协调开展审批工作。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和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共同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做到相互协作、拒绝推诿。(三)要建立备案归档制度。31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完成事项审批后,教育部门要将审批材料及审批结果复印件送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管理。附件:1.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图2.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申请材料目录3.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文书格式31附件1: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图申请:举办者提出申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