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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4
《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我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立住房保障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政府纠风办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建发〔20**〕**号)及《安康市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试行)》(安政办发〔2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工作。本细则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条 保障性租
2、赁住房并轨运行,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实行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保租控售、统一管理。第四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拟定及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保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等职责。—13—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承担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建设管理以及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的审查、复
3、核、轮候、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建档、入住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销售、回购、储备工作;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档案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测算并上报价格管理部门核定。县国土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土地统征供应工作,制定年度用地计划、企业代建廉(公)租住房土地划拨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操作办法,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各项审批手续,保证按时供地。县环保局负责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环评意见书。县发改局(物价)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物业管理等有关价格的核定。县财政部门负责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
4、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县公安局对申请人的户籍、家庭人口、车辆等情况进行审核。县民政局在申请阶段和年审阶段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人员收入及财产、婚姻状况进行联审联查并出具有关证明。县人社局对申请人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及就业和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县地税局对申请人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县工商局对申请人经营情况进行审核。—13—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并负责申请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进行监督。县广电部门负责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资格、配租结果等需
5、要公示的有关信息在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公示。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会)对申请人的就业和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相关工作。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五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年度建设规模和计划应当以住房保障覆盖面和住房困难实际需求为依据。第六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符合相关标准的职工公寓和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等基层工作人员周转用房和单位自建的职工公寓等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第七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由政府投资、主导建
6、设,也可以通过引进民营资本、各类企业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政府与企业合作等方式。第八条—13—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划拨、作价入股等方式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指标单独列出,优先供应,应保尽保。第九条 公开出让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公租房不少于5%;棚户区、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公租房不少于3%。建设单位应将配建情况报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审核,并报项目所在地
7、辖区政府有关部门备案。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投入建设成本份额分配产权,并在在用地招、拍、挂时予以明确。第十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第十一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和生活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执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准入条件第十二条 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轨后,实行统一受理申请和审核公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
8、入标准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一)有稳定职业是指:1.在城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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