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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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001001(颁布时间)20001001(实施时间)20110701(失效时间)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2000年7月29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2、。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处理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第五条 省地震工作部门和省辖市、县(市)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和有关专业人员

3、的抢险救灾能力。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监测工作。省和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省辖市、县(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必须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第八条 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站)的建设。地震监测台网(站)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所需投资,应当列入省级基本建设计划,从省基本建设拨款投资中安排;建成后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共同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的

4、设置和撤销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辖市、县(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所需投资,由所在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建成后由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接受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省辖市、县(市)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设置与撤销由所在地的省辖市、县(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企业事业单位的地震监测台网(站),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投资建设和管理,接受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设置与撤销,报省辖市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第九条 地震监测工作坚持专业监测与

5、群众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开展地震监测和与其有关的科学技术活动,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对各种形式的群众监测活动加强指导和管理。第十条 短期地震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任何单位、个人根据地震观测资料和研究结果提出的地震预测预报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区的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向社会散布。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必须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建成的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采取抗

6、震设防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施工的管理工作。铁路、交通、民用航空、水利和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下列建设工程和地区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一)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的甲类工程;(二)根据《中

7、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使用规定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三)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建设工程;(四)位于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内的新建工程;(五)占地范围较大、跨着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新建大型工矿企业、开发区和移民安置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必须经省级以上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第十四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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