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

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

ID:20351223

大小:471.0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10-12

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_第1页
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_第2页
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_第3页
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_第4页
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十三章 土地行政执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土地法学资环院教学课程第十五章土地行政执法第一节土地行政执法概述第二节土地行政处罚本章主要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土地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教学重点及难点】土地行政处罚的地位【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第四编土地法实施规则第一节土地行政执法概述本节主要内容一、土地行政执法二、生效要件三、执法手段一、土地行政执法国家地政部门依照土地法律、法规采取的具体的直接影响相对一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1.主体:以中央和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地政部门为主2.内容:地政部门依法办事、直接影响或涉及

2、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做出决定或采取措施影响,对相对人监督检查。3.客体:土地管理相对人从事的与土地这一特定物有关的活动或者行为,土地使用者或管理者都有可能成为管理相对人二、生效要件(一)实体要件主体合法—主体必须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政部门内容合法—在法律赋予或确定的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执法权符合法定形式—凡是属于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才能生效(二)程序要件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例如:地政部门在行使土地监察职责时,必须依法出示国家统一执法的土地监察证件。三、执法手段——执法机关依法享有的保证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直接有效地得到实现的法律措施1.行政决定—命令

3、、批准、责令行政机关依法针对特定对象所作的具体的、单方面的、能直接发生行政法律效力的决定。2.行政许可与确认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准许其从事某种活动,并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关系加以确定。一般是通过授予证书形式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力,或确认其具备某种资格。3.行政处罚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依法惩戒违反行政法规的当事人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确定为七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4.行政强制执行地政部门为保障土地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

4、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个人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二节土地行政处罚一、土地监督检查二、职权三、职责四、土地监督检查的法律后果五、行政处罚本节主要内容土地监督检查,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纠正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一、土地监督检查二、职权(一)查阅或复制权(二)询问权(三)进入现场勘测权(四)制止权(五)行政处分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一)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二)受理单位和个人时监督检查片象的控告和检举(三)与有关部门密

5、切配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四)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执法人员在土地执法过程中遭到打击报复的案件(五)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监督检查部门的土地监督检查工作。三、职责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分不同情况处理:四、土地监督检查的法律后果(一)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案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行政处罚第十六章土地行政复议与诉讼第一节土地行政复议第二节土地行政诉讼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土地行政复议一、概念和特

6、征二、范围和管辖三、复议的程序【教学目的和要求】正确理解土地复议的相关规定。【教学重点及难点】土地复议的程序【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土地复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土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机关提请重新处理,上级机关依法重新进行处理,或复查、复审、复核、复验等活动。一、土地行政复议1.复议主体的特定性2.复议内容和范围的针对性3.申请复议期限的限定性4.行政相对人的主动性5.复议范围的广泛性6.裁定的明确性。特征二、范围和管辖(一)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1.相对人对土地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

7、申请复议2.相对人对土地确权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3.相对人对土地审批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4.相对人对土地行政赔偿或者补偿裁决不服的5.相对人对土地赔偿裁决不服的6.相对人对其他土地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1.本级人民政府管辖2.上级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管辖3.上级人民政府管辖(二)土地行政复议的管辖(三)土地行政复议机构土地行政复议机构是在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办理有关复议事项的办事机构。行政复议机关国家政权机关,对外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复议机构只是复议机关的办事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确立本机关的复议机构或者专职人员。三、土地复议的程序(二)复议的审理1.被申请人的答辩2.书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