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名点报考资格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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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业务发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专题宣传招标编号:BIECC-ZB4686招标文件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2月34 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一说明4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42.资金来源53.投标费用5二招标文件64.招标文件构成6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6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8.投标文件构成7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0.投标报价1011.投标保证金1012.投标有效期11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5.投标截止期1316.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撤销13五开标及评标1317.开标1318.组建评标委员会14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4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1621.比较与评价1623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18六确定中标19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925.确定中标人1926.中标通知书2027.签订合同2028.履约保证金2029.其它20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221定义222技术规范223知识产权224人员225权利和义务236付款条件247违约责任248不可抗力259税费2510合同争议的解决2511违约解除合同2512破产终止合同2634 13转让和分包2614合同修改2615通知2616计量单位2617适用法律2718合同生效和其它27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8政府采购合同28合同编号:28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附件1    投标书(格式)33附件2    投标一览表35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36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37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38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39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40第五章投标邀请54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6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57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5834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招标采购单位:北京教育新闻中心。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电视节目策划、拍摄、制作能力及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5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人还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1.2.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1.2.7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0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34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6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6.1提供虚假的资料。1.6.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7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34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邀请书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质疑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要求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收到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4 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要求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收到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答复。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否则采购人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34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7-2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5与省级以上电视台签署的播出节目的合作协议7-6在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年度或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可不再提供此附件内容)7-8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的截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7-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4 附件88-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则提供)8-2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如涉及则提供)8-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8-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8-5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附件9——投标方案及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附件10——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1——服务承诺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的时限、内容和费用。9.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3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标准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34 10.投标报价10.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0.3.1投标货物报价应包含策划费、拍摄费、后期制作费、正常的税金及其它一切费用等。中标人不得再向买方收取中标金额之外的任何费用。10.4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分包预算金额1.5%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4 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11.6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另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可与副本一起封装)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所有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34 13.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4.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在正、副本中提供“投标一览表”外,须另提供一份“投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如正、副本中的“投标一览表”和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不符,以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为准。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或网银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投标担保函)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4.4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在2018年3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34 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撤销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五开标及评标17.开标34 17.1采购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7.3除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7.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其他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19.1.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l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l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l其他不符合资格性要求的情形。34 19.1.3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1.4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l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l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l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书、承诺书或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l投标有效期不足的;l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l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l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9.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19.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比较与评价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34 (1)服务方案;(2)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3)投标人相关业绩;(4)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21.3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因素权重如下:(1)服务方案:40%,考虑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好:36-40分;一般:30-35分;差:0-29分。(2)相关业绩:30%,考虑投标人近3年相关行业的业绩;好:28-30分;一般:20-27分;差:0-19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得0分.无法认定合同具体内容、时间点等关键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无效.(3)综合商务:20%,3.1投标人资信、信誉和综合实力等10分:资信信誉良好,综合实力突出得9-10分;一般得5-8分;较差得0-4分;3.2考虑投标人为响应节目制作期而提供的进度方案5分;优得5分;一般得3-4分;较差得0-2分。3.3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等5分:优得5分;一般得3-4分;较差得0-2分。(4)投标报价:10%,价格分计算方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评标价34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对其在本项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务和自身制造的货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作为评标价。其它形式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其评标价。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8-1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另: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8-1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8-2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23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23.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影响投标结果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23.3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34 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1除第25条规定外,每包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首先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则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已在第八章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25.确定中标人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以评标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此包的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5.2中标人放弃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亦有权重新进行公开招标。25.3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发现虚假问题,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34 26.中标通知书26.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8.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7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其它29.1如果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被认为在本招标过程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被拒绝授予合同。29.1.1“腐败行为”是指通过提供、给予、接受、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9.1.2“欺诈行为”34 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和公共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了采购人从竞争中所获得的利益。29.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4 第二章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人员”系指作为雇员由卖方所雇佣并被分配执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员。1.4“服务”系指由卖方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1.5“买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服务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服务实施地点。1.8“由买方提供的支持”系指由买方免费为卖方执行合同项下的服务而提供的数据、服务、设备以及便利。2技术规范2.1提交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在为买方提供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人员4.1关键人员:服务将由卖方报价文件中所指定的人员完成。4.2关键人员的变更:除非买方书面同意,关键人员将不得改变。在卖方不能控制,又未经买方许可的情况下,任何关键人员在完成他的服务合同之前辞职、被解职或被撤走,卖方将保证在不给买方增加费用的前提下,为买方提供一个资质相当或更好,且买方可以接受的人。34 4.3项目负责人:卖方将保证由一位经买方书面批准的项目负责人在执行服务期间的所有时间都对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并负责买卖双方之间的联络。4.4身体健康:卖方负责确保其所有关键人员都身体健康,能够提供在合同项下的服务。1权利和义务5.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5.1.1买方的权利5.1.1.1买方有权得到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5.1.1.2买方有权拒绝卖方所委派的但其业务素质不被买方所认可的工作人员。5.1.1.3如卖方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付服务费的相关部分款项。5.1.1.4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并随时要求卖方提供与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5.1.1.5买方有权随时查询、调阅相关信息,或当面问讯相关业务等问题,卖方必须配合,保障买方工作的顺利进行。5.1.2买方的义务5.1.2.1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服务费。5.1.2.2买方向卖方提供服务所必须的人力、设备和环境资源的配合。5.1.2.3买方在服务执行期间,如发现任何问题立即向卖方通报,以确保卖方在第一时间内排除问题,并负责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系。5.1.2.4保守卖方的商业秘密。5.1.2.5有义务向卖方告知协作、相关单位及组织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必要信息。5.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5.2.1卖方的权利5.2.1.1卖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收取服务费。5.2.1.2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给予完成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上的配合。5.2.1.3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5.2.1.4卖方有权得到买方对于执行合同的相关信息。5.2.2卖方的义务5.2.2.134 按照本文件中要求的以及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有效的完成规定的服务工作,保证买方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5.2.2.2制定服务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并建立相关档案及应急措施方案。5.2.2.3根据需要向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新的服务实施方案,协助买方完成相关工作。5.2.2.4确保合同项目中相关产品的质量、数量以及产品的及时提供。5.2.2.5保守买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内部事务信息。5.2.2.6卖方在挑选项目执行人员时,必须保证其业务过硬、具有责任心。相关人员在离职、调离前,必须报告买方,在协商得到一致意见后,才能做具体的工作变更。5.2.2.7除经买方书面批准的情况外,卖方不得将在本合同项下要执行的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给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5.2.2.8卖方在向买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接受买方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对服务问题进行整改。1付款条件付款条件见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2违约责任7.1买方责任7.1.1买方违反其义务条款5.1.2.1时,买方应就滞纳金额按每违约日万分之二点一向卖方支付滞纳金。7.1.2买方违反其义务条款5.1.2.2、5.1.2.3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5日内予以改正,当以上情况持续30天以上时,卖方有权暂停服务,直到买方恢复履行其义务。7.1.3买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反义务条款5.1.2.4、5.1.2.5时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2卖方责任7.2.134 卖方违反其义务条款5.2.2.1、5.2.2.2、5.2.2.3、5.2.2.4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5日内予以改正,逾期不改的买方有权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二从未付款中扣减。当以上情况持续30天以上时,买方不仅有权执行上述扣减条款,还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将全部相关资料、技术档案、执行情况报告移交买方,并在合同终止一个月内,配合做好维护交接工作。7.2.2卖方违反其义务条款5.2.2.5、5.2.2.6、5.2.2.7、5.2.2.8时,买方不仅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回从实际终止日至合同期满日期间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并有权对由此引起的损失要求卖方予以赔偿。1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8.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税费9.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3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0.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4违约解除合同11.1在卖方在如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1.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按合同第7.2条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1.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1.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1.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1.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34 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1.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1.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1.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服务类似的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破产终止合同12.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转让和分包13.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13.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载明。3合同修改14.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通知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计量单位16.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4 1适用法律17.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合同生效和其它18.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8.2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分别各执  份和  份。34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买  方:卖  方:签署日期:                   34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招标采购单位)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c.协议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34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34 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7-2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5与省级以上电视台签署的播出节目的合作协议7-6在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年度或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可不再提供此附件内容)7-8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的截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7-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4 附件88-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则提供)8-2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如涉及则提供)8-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8-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8-5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附件9——投标方案及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附件10——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1——服务承诺34 附件1    投标书(格式)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1.投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8.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折扣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折扣)。(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34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34 附件2    投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投标总价(元)投标保证金服务期服务内容实施地点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63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实施方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主要内容2.策划费3.制作费4播出费3.运保费、税费4.其他总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如还有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4.上述各项如不能包含投标人的所有分项报价,投标人可自行增加相关内容。63 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序号服务内容主要规格数量服务期服务内容实施地点其它注:各项服务详细说明应另页描述。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63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63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63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注:1: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此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完整且按规定格式(有格式要求的文件见)提交,如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7-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7-2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7-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5与省级以上电视台签署的播出节目的合作协议7-6在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年度或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可不再提供此附件内容)7-8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的截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7-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3 附件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职    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传    真:电    话:63 附件7-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1.名称及概况:(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4)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①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③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④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⑤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投标人项目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买方、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期始日期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投标人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63 6.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63 附件7-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年度或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单位2016年年度或2017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本单位2016年年度或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如复印件已注明“复印件无效”的除外),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63 附件7-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的截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3 附件8(如涉及则提供)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 (如涉及则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3 附件8-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63 63 附件8-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如涉及则提供)63 63 8-5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18910210850联系电话:5852875058528760传真:58528757电子信箱:vangv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0831169联系电话:59705232传真:59705606电子信箱:li_yuchu@126.com63 附件9——投标方案及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附件10——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1——服务承诺63 第五章投标邀请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教育新闻中心的委托,对直属单位业务发展—首都教育改革发展专题宣传项目中涉及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BIECC-ZB46862.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电子文档请登陆www.biecc.com.cn下载,进入首页后点击“标书下载”栏目)。若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按下述我公司相关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并请将汇款底单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jowena@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4686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底单及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分包项目请具体填写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邮箱:是否需要纸质招标文件如汇款后没有将“汇款底单及以上信息表”发邮件给我公司而造成的投标人信息登记的遗漏,我公司概不负责。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我公司将在收到标书款后以快递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出(须加付快递费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第一时间段: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第二时间段: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63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6.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7.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A座五层510。8.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A座六层611房间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帐号:10242000000002546联系人:张昕昕联系人电话:010-82376700传真:010-82370881电子邮箱:jowena@163.com63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招标采购单位:北京教育新闻中心。联系人:臧晓菲联系方式:87167768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1.3本项目不接受11.3条款规定以外的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1.5中标服务费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12.1投标有效期:90天。13.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光盘1份。15.1投标截止期:2018年3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7.1开标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A座五层510。2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1每包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以每包评标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该包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29.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亲自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其他形式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提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11.3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形式的保证金。63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教育新闻中心。1.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标人。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北京教育新闻中心指定地点。6、交货方式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8、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2018年年底前并在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每包的第8条规定的情形后(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买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9、技术资料:按合同约定。10、质量保证:10.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如果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11、检验和验收:按合同约定。12、索赔:按合同约定。15、不可抗力:15.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7天内。25.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63 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投标项目概述近年来,北京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优质教育资源的重组和整合为杠杆,撬动公平与均衡问题的突破;以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为杠杆,撬动素质教育与减负问题的突破,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考试招生制度、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打出了一套具有北京特色的教育综合改革组合拳。在深化首都教育综合改革的过程中,首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服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群众需求,围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教育均衡发展、中高考试题评价、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等政策举措,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服务师生家长。在对首都教育改革政策的宣传与解读中,发现电视媒体以信息传播及时;传播画面直观易懂,形象生动;传播覆盖面广,受众不受文化层次限制;互动性强等优势可以发挥更好的传播效果。2016年起,我们在北京卫视“特别关注”栏目推出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系列专题报道“教育新视点”,栏目播出以来已经成为教育领域政策解读、信息服务、特色展示的重要平台。01包:《特别关注》“教育新视点”电视专题宣传费本包预算金额:120.00万元2018年,根据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环境与师生家长的新需求,我们计划继续在北京卫视《特别关注》栏目开设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专栏“教育新视点”,制作播出40期电视长消息。1.项目(1)制作、播出电视新闻;(2)每周播出一期;(3)不允许冠名赞助、植入广告等内容;(4)项目需配备专职记者、摄像,负责新闻的采编制作;(5)每期需有3人或以上采访内容。2.播出平台(1)《特别关注》栏目;63 (2)每周固定时段播出。3.节目数量及完成时限周播节目,所有节目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制作和播出。包括以下内容:“教育新视点”电视长消息40期,报道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每周播出一期,每期时长3分钟以上;4.节目构成(1)人物采访(2)新闻现场画面5.节目内容(1)教育资讯(2)政策解读(3)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展示(4)教育理念引导6.服务要求6.1全年按时、足量制作并播出40期新闻,具体要求详见上文“节目数量及完成时限”;6.2定期完成绩效报告(1)按月度提交选题策划;(2)于12月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对全年项目执行情况提交分析总结;(3)能够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管理,及时提交全年经费使用明细账,积极配合年底专项审计。6.3视频资料提供新闻播出后及时提供播出链接6.4制作节目资料制作光盘资料,全年节目需刻录光盘5张留存。7.对投标人的要求7.1硬件要求(1)前期设备:高清摄像机1920*1080;镜头(2个广角,1个长焦,3个标头);指向性话筒;外拍灯。63 (2)后期设备:需有专业非编机房,专业录音室1个。7.2软件要求(1)投标人制作的节目需确保在《特别关注》节目中播出,能保证每周播出一期;(2)投标人制作的节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3)投标人制作的节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播出机构规范;(4)投标人需为项目配备专职记者、摄像。专职记者、摄像需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新闻记者证》,记者证需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应具有政府部门媒体报道工作经验,拍摄制作过教育类新闻节目的投标人优先;(6)投标人应提供该专栏的创意文字,提供视频样带的投标人优先;(7)投标人中标后,节目如果在合同期间内停播,则中标人应陈述节目停播原因、责任,并书面通知甲方;(8)掌握党的宣传政策,及时了解宣传口径,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把控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广播级技术标准制作节目。8.其他中标人在完成全部节目制作后,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需满足以上1-7条的要求,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此次投标人的报价及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第八章”中所指定的内容。02包:《都市晚高峰》等其他平台“教育新视点”电视专题宣传费本包预算金额:60.00万元2018年,根据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环境与师生家长的新需求,我们计划在北京卫视在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晚高峰》等其他新闻栏目开设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专栏“教育新视点”,制作播出30期电视长消息,服务师生家长。1.项目(1)制作、播出电视新闻;(2)每周播出一期;63 (3)不允许冠名赞助、植入广告等内容;(4)项目需配备专职记者、摄像,负责新闻的采编制作;(5)每期需有3人或以上采访内容。2.播出平台(1)《都市晚高峰》等其他新闻栏目;(2)每周固定时段播出。3.节目数量及完成时限周播节目,所有节目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制作和播出。包括以下内容:“教育新视点”电视长消息30期,每播出一期,每期节目时长3分钟以上;4.节目构成(1)人物采访(2)新闻现场画面5.节目内容(1)教育资讯(2)政策解读(3)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展示(4)教育理念引导6.服务要求6.1全年按时、足量制作并播出30期新闻,具体要求详见上文“节目数量及完成时限”;6.2定期完成绩效报告(1)按月度提交选题策划;(2)于12月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对全年项目执行情况提交分析总结;63 (3)能够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管理,及时提交全年经费使用明细账,积极配合年底专项审计。6.3视频资料提供新闻播出后及时提供播出链接6.4制作节目资料制作光盘资料,全年节目需刻录光盘5张留存。7.对投标人的要求7.1硬件要求(1)前期设备:高清摄像机1920*1080;镜头(2个广角,1个长焦,3个标头);指向性话筒;外拍灯。(2)后期设备:需有专业非编机房,专业录音室1个。7.2软件要求(1)投标人制作的节目需确保在《都市晚高峰》节目中播出,能保证每周播出一期;(2)投标人制作的节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3)投标人制作的节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播出机构规范;(4)投标人需为项目配备专职记者、摄像。专职记者、摄像需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印制的《新闻记者证》,记者证需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应具有政府部门媒体报道工作经验,拍摄制作过教育类新闻节目的投标人优先;(6)投标人应提供该专栏的创意文字,提供视频样带的投标人优先;(7)投标人中标后,节目如果在合同期间内停播,则中标人应陈述节目停播原因、责任,并书面通知甲方;(863 )掌握党的宣传政策,及时了解宣传口径,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把控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广播级技术标准制作节目。8.其他中标人在完成全部节目制作后,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需满足以上1-7条的要求,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尾款。此次投标人的报价及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第八章”中所指定的内容。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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