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

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

ID:19938857

大小:47.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08

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_第1页
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_第2页
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_第3页
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_第4页
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资料来源:法律教育网http://www.chinalawedu.com——法律教育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2011年司考民诉诉讼证明重点讲解  【导读】2011年司法考试考点:两审终审。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中考点众多,很多内容都需要记忆,但这一科的重点相对集中,所以法律教育网的小编特地为您整理了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讲解,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可以有所帮助。  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

2、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考点]举证责任的承担,举证期限,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确认证据效力  [相关法条]  《民事证据规定》第2条、第4条、第5条、第15条、第17条、第33-44条、  第68条、第69条、第75条、第77条  解析:该知识点是高频考点,应当掌握以下内容:  (一)举证责任的分担  1、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规则——“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

3、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的倒置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

4、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资料来源:法律教育网http://www.chinalawedu.com——法律教育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

5、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担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5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

6、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15条: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的证据包括:(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17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收集的证据:(1)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

7、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三)举证期限  1.《民事证据规定》第33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资料来源:法律教育网http:/

8、/www.chinalawedu.com——法律教育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2.《民事证据规定》第34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注意]例外规定:新证据的出现  《民事证据规定》第41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