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769364
大小:3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06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970531(颁布时间)19970801(实施时间)20041201(失效时间)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1997年5月31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99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2、。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第三条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物价、技术监督、卫生、商检等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第四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能。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其职能的正常履行。
3、第五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可以在乡镇、街道、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网点、企业等建立基层组织或消费者监督点,以方便消费者投诉。第六条 经营者可以成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律性组织,其活动应当接受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的指导。第七条 新闻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揭露、批评。第八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强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条件;(二)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必须真实、合理,
4、明码标价;(三)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向消费者主动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四)对需要开封或调试的商品,应当在消费者购买时当场开封或调试;(五)提供服务,必须明示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六)从事保健、美容、娱乐等服务项目,必须具备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服务设施及有关用品,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七)从事修理、加工服务,必须保证质量,按期交货,合理收费,不得偷换零部件、元器件或原材料;(八)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准确计量,不得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或将包装物计入商品的量
5、值;(九)不得生产制作、出售淫秽物品和其他违禁商品;(十)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违反社会公德的服务;(十一)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者其他欺骗性宣传;(十二)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十三)建立文明经营、售后服务及接受消费者监督等规章制度,并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监督投诉机构的电话和地址;(十四)不得拒绝、阻挠有关行政部门或组织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第九条 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悬挂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自身的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
6、应当标明自身的真实名称和标记。展销会举办者、场地和柜台提供者应当对参展者和场地、柜台的使用者加强管理,督促其悬挂营业执照并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欺诈手段推销商品。经营者采用总代理、总经销、联营、专营、厂家直销、展销、邮售等方式推销商品的,必须符合商品质量、价格等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以传销方式推销商品。第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在
7、下列期限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一)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期限的,从其规定;(二)出售商品有明示、经营者有承诺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按明示、承诺或约定的期限执行,明示、承诺或约定的期限不少于3个月;(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期限,经营者与消费者也没有约定的,期限为6个月。第十二条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因质量问题要求修理、更换、退货的,由经营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必须承担运输费等有关合理费用。第十三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
8、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或服务费用以及赔偿损失等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前款所称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一)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3日内不作答复或承诺后5日内不履行义务的;(二)经营者接到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要求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通知后10日内不作答复的;(三)不履行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组织作出的调解协议的。营业人员对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介绍,对消费者询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