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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3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960926(颁布时间)19970101(实施时间)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1996年9月26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6年9月26日公布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2、。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本办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第三条 归侨的身份,不因其回国时年龄的大小和何时回国而改变。华侨、归侨已死亡的,其亲属的侨眷身份不变。依法与华侨、归侨解除婚姻或抚养关系的,其侨眷身份自行消失。第四条 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确认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侨眷身份,须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对经审核认定的归侨、侨眷,由县级
3、以上人民政府侨务主管部门核发《归桥侨眷证》。《归侨侨眷证》的发放办法由省侨务办公室另行制定。第五条 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侨务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侨务工作,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各级侨务主管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第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人数较多的州(市)、县(自治县、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4、归侨、侨眷代表。第八条 经批准来本省定居的华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华侨科技人员及其他专门人才来本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关部门应当按专业对口及双向选择原则,量才录用。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归侨、侨眷在省内兴办公益事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归侨、侨眷接受境外捐赠的款物兴办公益事业的,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的名称和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捐赠的款物。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归侨、侨眷引进境内外的资金、人才
5、、技术,对贡献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一条 以侨资在本省境内兴办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中侨资占企业投资总额20%以上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主管部门确认,为侨资企业。侨资企业享受前款规定的本省政策优惠。第十二条 侨汇是归侨、侨眷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冒领、克扣,不得强行摊派、借贷或者非法冻结、没收。归侨、侨眷有使用侨汇的自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十三条 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
6、受法律保护,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单位或者个人租用归侨、侨眷的私有房屋,须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土地,需要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拆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和妥善安置。第十四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及华侨在省内的子女升学、就业,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以下照顾:(一)报考全日制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总分低于录取分数线10分以内提交学校照顾录取;(二)报考电大、夜大和高中、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总分低于录取分数线10分以内予以照
7、顾录取;(三)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时,在服从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如本人有合理要求,应尽量予以照顾;(四)归侨、侨眷自费出国留学取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要求来本省工作的,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应当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可享受同等学历公派留学人员的工资待遇。第十五条 归侨、侨眷因私事申请出境的,申请人应提供有关证明,其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意见;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在收到出境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予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归侨、侨眷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限期处理境外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的,公安机关应根据申请人提供
8、的有效证明,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归侨、侨眷职工,经批准出境探亲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境内路费,享受假期工资和补贴等待遇。归侨、侨眷职工出境的探亲假,可用于在国内探望国外回来的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假期和路费享受职工探亲的同等待遇。在本省的外资、合资、私营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参照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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