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违规行为几个重要概念辨析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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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违规行为几个重要概念辨析与应用财经违规行为几个重要概念辨析与应用柴一清(审计署兰州办)【时间:2012年12月06日】【来源:】【字号:大中小】  在社会经济活动和审计实践中,尤其在对财经违法违规行为定性描述和处理处罚时,经常遇到一些意思接近、不好区分、容易混淆的基本概念,如挤占与挪用、侵占和贪污、滞留与截留、套取与骗取、多报与瞒报、虚报与虚列等,不仅使用词汇的人概念模糊、阅读的人也会产生理解的偏差甚至产生误解曲解,需要精确界定和规范使用。以下就容易混淆的重要概念从语汇、法理(犯罪构成要件: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和实际操作的角度做初

2、步辨析,以便准确使用。    一、挤占与挪用    “挤占”的语意是强行挤入而占用,有排挤原有权利人强行取得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及其他派生权利,如使用权、收益权等)的含义。“挪用”是将原定用于某方面的款物移到别的方面来用,是改变资金或其他资源原定用途的行为。挤占的主体可以是管理使用财产的人,也可以是其他人;而挪用一般是对财产管理使用人来说的,如公共财产、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者。在财政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过程中,挤占多指用计划外或规划外项目强行挤入计划或规划,占用已有规定用途资金的行为。有隐性挤占(通过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将计划或规划资金转移

3、到其他项目由其占用的行为)和显性挤占(明确列项占用计划或规划内项目资金)两种类型,显性挤占与挪用相当。从主观上看,两者都是故意的,但挤占尤其隐性挤占是为了长期占有;而挪用具有临时使用或在状况好转后予以归还的特点。客体方面分析,隐性挤占破坏的是财产权利关系,与侵占接近;挪用破坏的是公共财政和财产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分析,挤占行为的发生多与监管失效、权利滥用或串通作弊有关;挪用往往是财产管理使用者凭借职务便利实施的,依据刑法规定,有挪用资金、挪用公款、挪用特定款物等罪名。当挪用数额巨大、不能退还、且挪作私用时,挪用就与侵占和贪污一致了。  应该

4、注意的是,挤占在刑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没有直接作为违法行为对待,而是将挤占纳入侵占、诈骗和贪污等罪名中。但在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财经语汇中,常常能见到挤占的词语。所以挤占不是法定罪名,在违法层面不能用挤占概念,挤占根据其不同方式和特点,可以适用其他相关罪名。在违规层面和财经活动描述中,可以使用挤占词语。这是两个概念的最大区别。  以下是挤占与挪用的实例,以便理解。  【实例1】某县退牧还草项目国家投资13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虚构围栏工程量、多计成本,挤占项目资金500万元,分散在多个乡镇项目单位,后又将这

5、些资金抽调至该县农业科技产业园用于农业开发。这是一起地方挤占中央专项资金的实例,实质上是采用了虚报完成投资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行为,应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规定处罚处分。  【实例2】某区监管不到位,有20多户不具备廉租房享受资格的家庭,购买了廉租房,挤占了低收入人群得到政策资助的权益。这些住户均采取了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了保障房享受资格及与市场价之间的价格优惠,应适用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罪,还应承担清退房屋或补交差价等民事责任。该挤占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和国家致力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政策,应依法严惩。  【

6、实例3】某县财政困难,拖欠工资情况严重,某年终该县财政部门挪用中央下达水利专项资金800万元发放工资,承诺来年水利工程开工前筹措归还。这是一起县级财政机关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的实例,财产所有权关系没有发生改变,应适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挪用违法行为的处罚处分规定。  另例,某县财政机关工作人员,采用伪造证章等手段,将财政建设资金数千万元转至个人控制的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境外赌博挥霍等,属于严重挪用公款,构成贪污罪。  【实际应用】审计核查隐性挤占的方法,重在查清弄虚作假发生的环节和具体情节。如果是工程项目,多从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投资额

7、入手,寻找实际完成量价与验工计价量价之间的差异,检查是否存在量差和价差及资金流出和具体去向方面的问题。如果是实物或资金补助事项,应核查享受补助的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证件及证据是否存在虚假等。  显性挤占或挪用的核查,应从资金往来会计账户(如“其他应收款”、“预付工程款”、“预收账款”、“暂收暂付”等)记录和相关凭证入手,查清被挤占或挪用资金去向。    二、侵占与贪污    都是侵犯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所不同的是,侵占行为主体比较宽泛,侵占公私财物均属于侵占,包括普通主体的侵占(代为保管的、遗忘或埋藏的财物)和职务侵占两类。贪污行为的主

8、体是特殊主体(具有公共权利的人员),其对象是公共财产。国家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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