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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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已经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27日-6-附件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易

2、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9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工作实行承办人严格审查、专家技术支持、处室负责审核、专题会议集体审议、局领导审定签发的工作制度。第二章审批事项及基本要求第四条我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现有9个行政审批事项:-6-(一)危险化

3、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五)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六)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八)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发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不包括现场核查时间,以下同),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22个工作日,由危化品监管处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核发、延期事项法定

4、办理时限为30日,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15日,由危化品监管处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核发事项法定办理时限为45日,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22日,由危化品监管处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设施设计审查法定办理时限分别为45日和2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办理时限分别为22日和10个工作日,由危化品监管处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可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根据省有关规定适-6-用简化程序的,安全条件审查实行即来即办,设施设计审查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我局承诺办理

5、时限为2个工作日。第九条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法定办理时限分别为60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由危化品监管处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进行现场核查。第十条即来即办型备案事项(包括:1.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者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程序安全条件审查,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由行政服务窗口当日内发给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事项使用国家相关系统网上审批,由行政服务窗口当日内发给备案证明。第十一

6、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事项由危化品监管处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也可进行现场核实,法定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第十二条根据我市要求,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含企业整改、检测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限为25个工作日。行政许可办理时间与特别程序所用时间分别计算。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行政审批申请由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受理人员签名确认,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并于当日内将申请材料送至危化品监管处(即来即办型备案事项除外)。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6-改革精神,在申请危险化学品生

7、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时,申请单位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由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专家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和科学,与申请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第十五条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专家在现场核查时应当着装规范、举止规范、用语规范,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开展工作,自觉维护文明执法形象。第十六条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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