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业务操作指南(试行)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业务操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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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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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市场超短期融资券登记业务,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以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制定本指南。第二条超短期融资券登记是指上海清算所以簿记方式依法确认、记载持有人持有超短期融资券事实的行为。超短期融资券

2、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二章超短期融资券初始登记第三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在上海清算所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手续的,应向上海清算所申请开立发行人账户。开立发行人账户应提交以下加盖发行人公章的书面文件:(一)发行人账户开立申请表(附1);(二)发行与付息兑付业务印鉴卡(附2);(三)发行人账户开立/发行登记及付息兑付业务经办人员授权书16(附3);(一)发行人单方签署并盖公章的《发行人服务协议》(一式肆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发行人服务协议》适用于发

3、行人发行的所有固定收益产品,包括超短期融资券,后续发行时无需再次签订。上海清算所收到完整开户资料并审核无误后,为发行人开立发行人账户,出具开户通知书。第一条发行人在开立发行人账户后,可选择簿记建档方式或系统招标方式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第二条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的,发行人在上海清算所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初始登记业务的具体手续如下:(一)发行人应于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前,向上海清算所提交应披露的发行文件(PDF格式电子版文件,签章以JPG图片格式扫描制作),具体内容按照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执行。上海清算

4、所对发行人提交的披露材料进行形式查阅无误后,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向市场披露。(二)发行人应于不晚于缴款日12:00前(安排分销的,应于发行办法中规定的分销开始时间前),向上海清算所提交以下材料:1.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申请书(附4);2.固定收益产品注册要素表(附5);161.固定收益产品承销/认购额度表(附6);2.首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需提交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复印件;3.发行结果的公告。以上第1项材料须加盖发行人公章,其他材料加盖发行人公章或授权部门章。第5项材料须提供PDF格式电子版文件,签章以JPG图片格式扫描制作。上海清

5、算所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查阅无误后,依据上述材料配发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代码、简称,完成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承销额度登记,并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发行结果公告。(三)承销商需进行分销的,应于缴款日16:30前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办理分销。承销商的分销总额以其承销总额为限,分销代码为“F+超短期融资券代码”。承销商和认购人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持有人账户。(四)发行人应于缴款日17:00前向上海清算所提交《固定收益产品发行款到账确认书》(附7),确认发行资金到账情况。上海清算所根据承分销结果及《固定收益产品发行款到账确认书》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初始登

6、记,于当日日终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向发行人出具《固定收益产品初始登记证明书》。分销结束并完成确权处理后,分销代码自动转换为超短期融资券代码。对当日17:00后向上海清算所提交《固定收益产品发行款到账确认书》的,上海清算所于次一工作日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初始登记。16(五)对发行人《固定收益产品发行款到账确认书》中明确未到账的额度,上海清算所将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的协议约定及发行人申请,进行相关处理。第一条采用系统招标方式发行的,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并按照如下手续在上海清算所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初始登记业务:(一)发行人应

7、在每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开始前,向上海清算所申请办理登记业务,并向上海清算所提交以下材料:1.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申请书(附4);2.应披露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文件,具体内容按照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执行;3.首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还需向上海清算所提交交易商协会相关注册文件的复印件。以上第1项材料须加盖发行人公章,其他所有材料加盖发行人公章或授权部门章。第2项材料须提供PDF格式电子版文件,签章以JPG图片格式扫描制作。上海清算所对上述材料进行形式查阅无误后,配发超短期融资券代码和简称,并通

8、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披露文件。(二)招标发行结束当日,发行人应向上海清算所提交发行情况公告,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发行结果。(三)上海清算所根据发行人或其授权机构发送的确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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