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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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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二至三季度全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联合检查的情况通报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洞庭、西湖管理区城管规划建设局,德山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桃花源分局(筹备组):根据省住建厅《2015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湘建建函〔2015〕13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暨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5〕204号)文件精神,我局
2、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县市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管联合检查的通知》(常建通[2015]41号)和《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暨第三季度层级监管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5〕69号),并成立多支层级监管检查组,分别由局长戴君耀、常务副局长黄金陵、副局长熊新平、姜守维、吕正跃带队,局建管科、局安监科、质安处和执法支队等部门参加,于6月和9月中下旬,-4-对市城区及各县市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均高度
3、重视层级考核工作,并积极认真地做好自查和迎检准备工作。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情况良好,各级建设管理部门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健全,管理措施基本到位,能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及市住建局要求落实各项日常监管工作,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基本处于可控状态。按照“四不两直”原则,两次督查共抽查在建项目33个,招投标、施工许可卷宗各28份,监督记录本及台帐60本,考核监督人员42人次。督查中现场责令各县市区住建局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上报7家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记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4、)部分县市区仍存在“盲区”、“特区”-4-,尤其开发区、高新区和工业园区项目监管难度大。临澧县、安乡县、澧县、津市市、桃源县工业园区由县级政府授权成立建设局(工业园区成立建设局并无法律依据),并以优化经济环境、支持招商引资等理由限制、排斥县级住建局对园区内项目进行日常监管,而园区建设局内设监管机构极不健全、技术力量非常薄弱,对园区在建项目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极不规范,普遍存在未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审查备案、未进行招投标、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未录入项目信息监管平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情况。(二)“三化”工作
5、有待提高。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较多,通过对监督记录本的抽查,发现普遍存在填写不及时、不真实、不规范、逻辑性不强、抽查不全面、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频次未满足每月一次要求、动态台帐建立不完善等问题,尤其在发现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后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整改落实力度不够,信息监管平台录入不及时、不完善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县市区对非正常项目虽提前介入监管,但项目信息未录入省厅项目信息监管平台,部分县市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及质安监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定期查看监管平台信息,未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各区县市落实省安委和省住建厅联合开展“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
6、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比较好,有检查实施方案、有现场检查资料、有检查汇总材料。但除鼎城区住建局和桃花源分局存在每月未按要求上报信息的情况(二、三季度督查及处理情况详见附表。)三、下一步工作重点(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指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企业,我局将对其进行差别化管理。-4-(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要落实五
7、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三是要加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四是要持续推进“三化”监管;五是要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六是要加强建筑扬尘防治和混凝土车辆的“治超”管理;七是要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落实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三)继续加大对工业园区、开发区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彻底消除“特区”、“盲区”,进一步巩固国安委、省政府开展的“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四)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局系统诚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五)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认真做好新版资质就位工
8、作。(六)全面推进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一是要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全面实施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管理;二是要按照省、市“治超”要求,实施混凝土运输车辆超载在线信息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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