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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无罪调研报告龙源期刊网.cn对我国无罪判决率的考察研究作者:王旭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12期摘要无罪判决率在一定程度上是法治社会的“晴雨表”,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近十年来我国无罪判决率逐年降低,且与法治发达国家相去甚远。本文统计了我国近十年的无罪判决率,探讨无罪判决的价值和低无罪判决率的隐忧,分析无罪判决“难产”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期引起公众和司法机关对无罪判决的重视和“宽容”,呼唤司法理性,发挥无罪判决对法治的积极价值。关键词无罪判决率价值公平正义作者简介:王旭,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
2、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194-0212实践中由于无罪判决率用来评价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质量的高低,造成全国对无罪判决率的追求空前高涨,甚至将无罪判决率与评优、奖惩和升迁直接联系起来,从而造成了检察机关对无罪判决率的过分追求。而法院往往因受到社会氛围、制度牵制的影响,作出无罪判决障碍重重。与低无罪判决率相对应的是一些冤案错案的出现,与检察机关追求无罪判决率恐怕也不无关系。要改变目前制度上、观念上对无罪判决的态度,避免出现冤假错案,首先要了解无罪判决的概念和价值。一、无罪判决率的概念无罪判决是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依法提起自诉
3、的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无罪的案件。无罪判决率是指法院判决无罪的被告人数与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所涉被告人总数的比率。无罪判决率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即一审案件判决的无罪率,另一种即生效判决的无罪率。考虑到我国二审改判率极低,实际上这两种无罪判决率计算的最终结果相差并不大,所以两者结合可以较为准确的反映我国近年来的无罪率高低和走势。二、我国无罪判决率的统计及分析本文重点考察最近十几年的无罪判决率,主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的工作报告中数据和最高院发布的司法数据为依据。12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3
4、742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742133人。免予刑事处分的占1.42%;宣告无罪的占0.43%。篇二:无罪判决率低的原因分析龙源期刊网.cn无罪判决率低的原因分析作者:周宇蕾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5年第02期无罪判决率在一定程度上是法治社会的“晴雨表”,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也是一个社会法治程度与人权保障程度的体现。近年来,我国无罪判决率逐年下降。在2000年,我国法院无罪判决率为1.02%,2005年,无罪判决率就骤降至0.26%,而在2012年,无罪判决率更是仅有0.06%。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无罪判决率已经十分
5、低了。传统观点分别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进行了分析,分别包括:一、无罪判决率低的正面原因1.精密的司法程序12在司法实践和学术界中,有人指出“无罪判决的减少,在很大程度上是侦查、公诉机关证据意识、法律意识提高,控诉时加强了案件审查,过滤了一大批案件,当然就降低了无罪率。”无罪判决率偏低与我国司法程序的精密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现象也存在与日本。日本无罪判决率低也主要是因为精密司法运作的结果,审前程序经过了周密、细致的侦查,并采取了起诉便宜主义的慎重起诉模式,使得大量可能判无罪的案件在审判前已经被过滤掉,才使得在审判时无罪判决率偏低。我国刑事诉讼
6、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在前三个阶段层层过滤出一定比例的案件,所以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自然会有所减少。而一旦进入审判程序,案件的有罪概率必然会增大。所以有人指出,无罪判决率的降低不是法治的倒退,反而是法治的进步。2.无罪化处理机制第一,在我国刑诉法中规定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与法院宣布有罪的证明标准相同,这就导致了刑事案件大约有65.76%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被排除在外,没有进入审判程序。另外,我国每年的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占所有刑事案件中的12%左右。第二,我国刑诉法规定了检察院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制度,仅仅在2008
7、-2009年,撤销案件数量就达到6758件。第三,刑诉法中规定了特别程序,其中当事人和解程序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条件的降低了无罪判决率。强有力的数据显示,无罪判决率的降低成为必然趋势。然而,对待无罪判决率逐年降低的批判远远高于称赞的声音。篇三:陈学权:证据不足时法院作无罪判决难所涉问题研究陈学权:证据不足时法院作无罪判决难所涉问题研究文章来源:《法律适用》2015年第6期12【内容提要】法院在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时能否依法作出无罪判决,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之改革目标是否实现的试金石。在当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一些本应作无罪判决的案件,由于面
8、临来自公安机关及地方政府、检察院以及被害人等方面的压力,法院常常违法地作出“留有余地”的有罪判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移除迫使法院不作无罪判决的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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