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区域社会事业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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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文件常新社人〔2017〕26号关于评选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章程,为弘扬尊师重教精神,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请各校(园)根据评选办法,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推荐,所有推荐材料于8月25日(周五)交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5177992,联系人:张老师。附件1.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校(园)

2、长评选办法附件2.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20—(此页无正文)—20—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17年7月11日印发—20—附件1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校(园)长评选办法根据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章程,为做好第四届优秀校(园)长评选工作,激励校(园)长敬业奉献、锐意进取,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订本办法。一、评审机构在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校(园)长评审委员会。主任:张华锋副主任:苏传瑾、杨杰、李雪焕成员:潘晨光、李燕、蒋辉、沈世来、陈宇旻、万荣庆、何林、彭

3、宏伟二、评选范围、名额和奖励标准(一)范围: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二)名额:5名。(三)奖励标准:对获得优秀校(园)长称号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5000元。三、评选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参评:1.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具有一定的人格魅力。2.办学思想正确,理念先进,目标明确,善于对管理工作进行反思,具有较强的引领学校发展的能力。—20—3.真抓实干,积极推进学校主动发展,勇于突破发展瓶颈,学校办学水平高

4、或提升快,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学校在2015、2016年区年度考核中要分别处于较前的位次,其中,中小学至少一年分别处于中学或小学的前1/2以内,或在进幅较大的学校中位于前3名;幼儿园在2015、2016年保教管理水平考核中位列前1/2。4.重视个人专业发展,深入教育教学一线,注重经验积累,从2015年9月至今,至少有一篇管理类或专业类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区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市论文评比中获二等以上奖励。5.上届已经被评为常高新教育基金优秀校(园)长的原则上本次不再参评。(二)有下

5、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2.师生中出现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在师德建设、教学管理、招生、收费等办学行为方面严重违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评选程序(一)个人申报。拟参评的校长个人填写《常高新教育基金会优秀校(园)长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并对照基本条件逐项提供佐证材料,附加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二)学校初审。学校成立由党组织、工会负责人、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拟参评校长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6、齐全。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学校公章。—20—(三)评审委员会评审。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报社会事业局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表彰人选。(四)公示。在新北教育信息网上对拟表彰人选进行公示。(五)理事会审查批准。五、其它本办法解释权归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理事会。附件:常高新教育基金会优秀校(园)长申报表—20—常高新教育基金会优秀校(园)长申报表单位姓名填表时间常高新教育基金会—20—填表说明1.本表供常州市新北区优秀校(园)长申报使用(一式两份)。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

7、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3.本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一份个人填写好后,另外一份可以用复印件。4.优秀校(园)长经评审批准后,本表一份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另一份存入学校文书档案。—20—姓名性别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参加工作时间教龄专业称号学历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现任职务任职时间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单位电话工作简历序号起讫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20—思想政治表现学校管理经验及成绩—20—个人专业发展情况个人签名:学校推荐意见(盖

8、章)年月日评审委员会意见(盖章)年月日理事会意见年月日—20—备注附件2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根据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章程,为做好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第四届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办法:一、评审机构在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主任:张华锋副主任:苏传瑾、杨杰、李雪焕成员:潘晨光、李燕、蒋辉、沈世来、陈宇旻、万荣庆、何林、彭宏伟二、评选范围、名额和奖励标准1.范围:全区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和在职在岗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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