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408034
大小:330.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9-25
《福建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福建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文件闽技助文〔201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资助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助办),各省属技工院校:为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资助工作,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现就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学生资助公示基本分三个步骤:政策公开、公示、公布。三个步骤的具体做法规范如下。一、政策公开为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技工院校要对资助政策、项目、程序、办法、标准、条件、资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于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在学校“校务公开栏”设
2、置的“学生资助工作公示栏”内张贴公示(附件1)。“学生资助工作公示栏”公示情况列入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检查项目。二、公示各技工院校-11-要对符合条件或按规定评审出来的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助前公示(附件2-1),上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助前公示须于开学后每月25日前完成,具体公示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进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分校、教学点的拟资助名单除在分校、教学点公示外,还必须及时报校本部,与校本部的其他资助名单一并进行助前公示。公示后,学校须按公示结果对前期通过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省软件和部软件)
3、上报的学生资助信息进行修改确认。校长对通过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严格把关,全权负责,确保进入资助系统的受助学生名单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名单公示确认后,次月资助名单有增减变动的,学校需将增减名单(附件2-2)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方可增加或取消学生受助资格并确认上报。对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身份证的,应先向学校提交申请(附件2-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附件2-4)无异议后,再与一般学生一并进入助前公示名单。这些学生的相关信息(在附件2-4基础上确认)报同级主管部
4、门审核备案进入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三、公布公布采取网络公布的办法,网络公布由各级技工院校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通过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上月所辖技工院校受助学生公布名单,在各设区市人社局网站或省技工教育培训网站上进行网络公布(附件3-1)。-11-学校根据网络公布的受助学生名单,形成学校受助人数公布表(附件3-2)进行公布。分校、教学点的资助人数除在校本部公布外,还应在分校、教学点进行公布。执行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技校资助办联系。省技校资助办联系电话:0591-87525543传真:0591
5、-87608460附件:1.政策公开格式2.公示格式3.公布格式福建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2013年9月30日-11-附件1:政策公布格式资助政策资助项目对象条件资助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文件依据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按10个月发放,月标准150/元)。(非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发放国家助学金)一、涉农专业学生。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非涉农在校生的10%确定,各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
6、例,并按以下顺序确定:(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残疾特教学生;(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直接经济来源学生;(4)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5)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6)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7)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8)农村二女结扎户经济困难家庭子女;(9)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应通过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实施。学生申请时需提交身份证、申请、低保等相关家庭经济证明材
7、料。具体程序:1.政策公示;2、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3.班主任初审;4.校务会审批并公示无异议;5.上报同级资助中心。闽财教〔2012〕135号免学费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民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专业每生每年资助标准(元) 省属校市属校涉农24002400非涉农符合条件的高级工38003200其他一般26002100备注:以上据《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整理,学校应根据
8、最新文件精神对内容进行及时修订完善后公示。-11-附2-1:公示格式——拟享受国家资助金名单公示根据国家资助相关政策,我校全日制教育学生本月拟享受国家助学金人万元、免学费补助金人万元,具体名单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内通过以下电话、地址进行反映监督。公示时间:月日--月日反映监督电话:办公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