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以限讼、息讼达无讼的传统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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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谐社会视野下以限讼、息讼达无讼的传统制度设计2011年第4期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年4月EC0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VOL.9.No.4APR.201l和谐社会视野下以限讼,息讼达无讼的传统制度设计王学梅,贺志明[摘要]中国古代诉讼价值取向引导着各项诉讼机制的建构,规范着各种诉讼活动的进行,并支配着/,-~t7的诉讼心理和诉讼观念,形成了中国独特的以限制诉讼,平息争讼而致无讼的制度设计.无讼所包含的和谐思想是中国悠久而珍贵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在矛盾纠纷多发的当代社会转型期具有对利益进行调和与平衡,对社会动荡和混乱进行校正与修复的功能.应挖掘

2、无讼观念的合理性,寻找传统观念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关键词]限讼;息讼;无讼;制度设计[作者简介]王学梅,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硕士;贺志明,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教部教授,湖南长沙410131[中图分类号]C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4—0077—04中国古代诉讼价值取向引导着各项诉讼机制的建构,规范着各种诉讼活动的进行,并支配着人们的诉讼心理和诉讼观念,形成了中国独特的以限制诉讼,平息争讼而致无讼的制度设计.无讼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导性价值取向.无讼所包含的和谐思想是中国悠久而珍贵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由提倡无讼思想

3、进而发展起来的传统调解制度,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当代人民调解制度的渊源.在矛盾纠纷多发的当代社会转型期具有对利益进行调和与平衡,对社会动荡和混乱进行校正与修复的功能.应挖掘无讼观念的合理性,寻找传统观念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影响¨J.一,限讼:防范争讼对于民事诉讼,中国传统法在法律实践上采取限制民间提起诉讼的态度,这主要表现在对于婚姻,继承,债务之类的民事诉讼采取了种种限制措施,从唐朝开始,就有明确的制度限定这些诉讼的起诉及受理时间.(一)务限法务限法即根据农务,农时来规定民事案件起诉,受理,断遣的时限.唐《杂令》规定:"诉田宅,婚姻,债负,起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日检

4、校,以外不合.若先有文案,交相侵夺者,不在此例."《宋刑统?户律》特设"婚田人户"门,除引用上条唐《杂令》外,又补充规定这些诉讼只能在十月一日至正月三十日的三个月内受理,并在三月三十日之前审理完毕,其余时间不得提起诉讼,称之为"人务".而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日的受理,审理期为"务开"或"务停".这种"婚田人务"的制度以后又被入主中原的元朝沿袭,长期施行达七八百年之久.(二)放告日放告日即地方官府规定的受理民事案件的日子.明朝法律取消了"婚田人务"的制度,原则上面言,当事人可以随时提起诉讼,然而地方官府都自行规定只能在特定的"放告日"才能够提起诉讼."放告日"完全是地方官府的

5、土政策,其没定毫无规范可言.以明朝为例,明代以治河闻名的能吏潘季驯认为一个月只要放告两天就够了,而很多的地方官府都采用每三,五日放告一次的办法.因此实际上明朝时地方官府受理一般诉讼的日子每年不会超过百日.(三)农忙停讼农忙停讼是指在农忙季节,停止受理民事案件以免妨碍农时的规定.清朝康熙年前制定"农忙停讼"条例,后几经修改,成为正式的制度,规定在[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10--2011年度立项课题(1Ol1247B)77每年自四月初一至七月三十日农忙季节这四个月中若受理民事案件是官员的一项政务劣迹.清地方官府经常在四月一日起就在衙门两侧树立"农忙",

6、"止讼"木牌,禁止民间起诉,在其余的八个月里也沿袭明代的惯例,要在放告日或是词讼日才允许起诉,这样一来,民间实际能起诉的日子一年里不过只有几十天而已.中国古代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制定的不误农务,农时的限讼法规以及将民事诉讼集中受理的做法,使国家的"大义","大利"得到了保障,不会因为民间细故的争讼而耽误了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生产大事.在中国古代社会人口少,生产力不发达,主要靠人力耕种获得经济收益的社会背景下,在农务,农时限制争讼,集中劳动力进行生产是稳定社会的要求,但却是以限制当事人的诉讼为前提的.(四)直诉程序难以启动诉讼虽有"登闻鼓","邀车驾","告御状"的直诉规定,但对

7、此有许多极为严苛的限制规定,如杀威棒,滚钉板等,使百姓通过告御状申诉的程序难以实施.二,息讼:调解止讼为达到无讼的理想境界,传统中国社会中劝讼,止讼,息讼,调解就成为最常见的司法形式.对待争讼特别是民事争讼,都以调解作为重要的司法形式,也成了以追求和谐,大同的无讼社会为目标的中国传统法中的司法特色J.中国古代诉讼价值取向在程序上的体现最为突出的就是调处息讼的结案方式.(一)多元化的调解形式1.州县官府调处.清政府的《牧令须知》"听讼"中要求:州县放告收呈,须坐大堂,祥察真伪,细讯明确,如审系不实不尽者,则以圣谕中息诬告以全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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