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

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

ID:19262894

大小:26.26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9-30

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_第1页
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_第2页
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_第3页
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_第4页
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山西省职工病退休制度  篇一:职工退休年龄对照表  篇二:职工内退、退休管理规定  职工内退、退休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XX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XX年12月11日  1目的  规范职工内退、退休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南宁公司、北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3职责管理部  办理员工内退手续:确认无岗位安置的富余员工,确认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的员工,审定员工是否符合办理内退条件,整理、核实要求办理内退员工的档案材料。  办理员工退休、退职手续。  工会  协调因病、因伤员工退休的伤残等级鉴定申办工作。安全管理部门、工会  员工因工

2、伤致残、职业病的定性、确认工作。员工  提出内退、退休申请,准备所需材料。老龄办  员工内退、退休后的日常管理。  4引用文件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69号)。  《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合同制后女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桂政劳险函字[19

3、96]10号)。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办理职工退休时职工出生时间认定的复函》(桂劳社养险函[XX]14号)。  《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劳动部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职工退休的通知》(劳险字〔199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XX]54号)。5待遇  内退:员工内退后的生活福利待遇原则上由公司支付,标准按玉柴集司企管字[XX]06号、玉柴集司企管字[XX]2号、玉柴集团字[XX]8号及玉柴集团字[XX]38号文规定执行。  退

4、休: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未列入社会统筹项目的生活福利待遇,按集司有关规定及公司薪酬分配方案的规定发放。  6工作流程(见后页)  公司内退管理工作流程、公司内退管理工作流程说明  办理退休工作流程、办理退休工作流程说明7记录  员工档案、退休申请书。  《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基本养老金核定申请材料接收清单》等有关资料。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公示情况。  关于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的批复。《公司内部退休审批表》  8修改记录页  公司内部退休审批  表.doc  公司内退管理工作流程说明  篇三: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5、  山西省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999〕43号)的规定,依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结合省直管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工、退休人员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劳动保障厅主管省直管单位的医疗保险工作,并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

6、心)具体经办医疗保险业务。  第四条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保险水平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条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  第六条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参保人员工资总额(具体项目包括:行政单位工资由职务工资、基础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地区补贴、年终一个月奖金和1999年底前省人事、财政部门明确的保留津贴构成;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职务

7、(技术)等级工资、津贴、地区补贴、年终一个月奖金和1999年底前省人事、财政部门明确的保留津贴构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构成参照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构成标准执行)的%缴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太原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以太原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单位与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并按核定金额于每季度的上个月按季缴纳。  第八条基金纳入财政专户

8、,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