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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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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贴】试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生态之友淋溶土287位粉丝1楼作者:徐颖[内容摘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不仅是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承认,也为森林的生态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证,是实现我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制度架构。本文首先分别阐述了森林生态效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生态公益林的基本含义,明确了构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并介绍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环境法理论基础;接着归纳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历史沿革,并分析了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现状;最后重点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分别从补偿观
2、念、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资金运作、完善立法等方面进行论述。[关键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价值的客观存在。2002年,由国家林业局成立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项目小组”发表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的报告,提出了“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则确立了新世纪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指导思想。构建并完善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既能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又能为森林资源的生态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3、对实现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意义重大。赞02007-7-1723:28回复生态之友2楼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概述(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含义淋溶土287位粉丝1.森林的生态效益的含义森林的主要功能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功能,通过向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木、竹、林副特产品等体现;一种是生态功能,通过维系生态平衡来体现。前者产生的是经济效益,后者产生的就是生态效益。具体而言,森林的生态效益是指在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影响所及范围内对人类有益的全部效益;从计量的角度可以进一步界定为:在大气环流和太阳辐射的作用下,森林通过物理和化学作用,对生命和环境组成的地球生物圈提供
4、直接和间接有利于人类的,具有使用价值和公共商品特征的公共效能,包括涵养水源、水土保持、改善小气候效益、净化大气等效益。[1]森林具有多种生态功能,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研究表明其生态效益的价值远远超过经济效益的价值。由于具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森林的生态效益长期以来被视为是无价的。随着人类生存危机的日益加剧以及生态环境认识的发展,森林生态效益所具有的价值越来越为社会公众所认识,相应的制度也应运而生。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含义所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森林、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通过国家投资、向森林生态效益
5、受益人收取生态效益补偿费等途径设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制度。[1]理论上,所有的森林都具有生态功能,但从林业的培育目的来看,不同种类的森林其主要功能不同。该制度以我国林业的分类经营体制为基础,仅适用于生态公益林。所谓林业的分类经营(Classifiedforestmanagement),又称为“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经营”,即以发挥某一种效益为主,兼顾其他方面效益的经营模式。[2]这种经营模式根据社会对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两大需求,将《森林法》中划分的五大林种按其发挥的主要功能进行重新划分,将用材林、经济
6、林、薪炭林划分为商品林,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以下简称公益林)。商品林的经济和生态价值可以通过价格得到补偿;而对于公益林来说,由于生态功能是其主导功能,且该功能需以活立木群落的整体形式发挥作用,活立木本身是其生态效益的载体,因而公益林只准营造,不准进行生产性采伐。这就致使公益林的经营者不但不能从长期经营中获得直接经济收益,还要为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付出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他人则从其行为中获益,也即俗称的“免费搭车”现象。这势必打击公益林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公益林的建设。因而,该制度适用于公益林,旨在为公益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提供制度途径
7、。我国政府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把全国30%的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并规定把补助基金纳入国家每年的公共财政预算内。2007-7-1723:29回复生态之友淋溶土287位粉丝3楼(二)构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意义1.有利于协调公民的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之间的关系生态环境危机的日益加剧突显了公民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之间的冲突。在法律上创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一方面,国家对公益林经营者给予合理的经济利益补偿,使经营者的生活和生产经营得以维持和发展,维护了他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另一方面,公益林经营者因生存权、发展权得到了充分保障而提高了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且
8、森林资源可以通过充足的补偿基金得到有效的营造、保育和维持,充分发挥其自我调节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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