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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度 篇一: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度 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度 1、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按本制度要求对本科室(病区)出院病人进行电话回访。 2、回访对象主要为治愈、好转、转院病人。死亡、自动出院病人不包含在内。痊愈病人回访1次,慢性病患者回访次数不得少于3次。首次回访时间在病人出院后1周内,末次回访时间不超过3个月。 3、病人出院前24小时内由主管医生、责任护士负责制定病人出院后回访计划,经科主任、护士长审阅同意后签字。 4、主管医生、责任护士根据出院回访计划负责及时、详细填写《出院病人回访
2、登记表》。痊愈病人由主管护士负责,好转、转院病人由主管医生负责。回访登记表及回访计划由各科护士在建立病历时直接打入病历,每位病人一份。 5、回访工作要严格按回访计划执行,回访前应了解病人出院时的病情、治疗情况,回访的内容包括病人目前情况、服药情况、锻炼情况、生活情况及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 6、回访时对病人的提问应耐心听取,按照服务用语规范慎重回答,对治疗原则问题不清楚的不得随意敷衍;对当时不能马上解决或电话解释不清的问题应采取另行答复、预约专家、回院复查甚至登门回访的方法;回访中出现电话投诉应及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调查核实情况,在3天
3、内给予答复。 7、病人出院时护士根据回访人不同将回访登记表及回访计划表 整理归类,交给主管医师、主管护士。回访结束后,每月底由科主任、护士长审阅签字后将回放登记表交病案室保存。 8、医院社会服务部依据《张店区人民医院出院病人电话抽查回访制度》采取定期抽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未有效执行本制度或电话回访工作敷衍者,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实行奖惩处理。 附: 出院病人电话(抽查)回访制度 为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服务的客观评价,进一步了解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对我院工作的满意度,并达到依此评价持续改进我们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
4、、由医院社会服务部(各科室对出院病人一周后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了解病人的健康状况、用药情况,征求病人的意见和建议)每月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抽查回访,以了解和监督各科室回访情况,并诚恳征求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的评价。 二、电话抽查回访对象是上月出院的患者,由医院信息科每月提供住院号、姓名、出院时间和住址、电话号码。 三、按出院病人的20%比例进行回访,社会服务部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汇总统计,每月写出汇总报告。 四、电话回访内容为:1、住院期间医务人员是否耐心解答所提的问题;2、您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是否告诉给您;3、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医疗
5、技术是否满意;4、对医院的环境、膳食 是否满意;5、对住院期间每天发生的费用是否清楚;6、使用贵重药品时是否充分征求您的意见;7、有无宴请“送钱物”等现象;8、出院后科室工作人员有无电话回访或健康随访。 五、收集汇总回访内容,将情况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并在全院大会或院周会反馈到各科室,依照相关规定兑现奖惩。 篇二: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度 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度 1、对出院病人由科主任、护士长督促、检查,主管医生、责任护士实行定时电话回访。 2、回访人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做到热情、礼貌、不与病人发生争执。 3、病人出院时应逐项填写《
6、出院病人电话回访记录表》,表内前11项由当班护士填写,其余项目由回访人填写,不得遗漏。 4、重病人出院5日内、一般病人出院10日内由主管医生、责任护士负责进行电话回访,特殊病人应上门回访。 5、回访前应了解对方出院时的病情、治疗情况,回访的内容包括病人目前情况、服药情况、锻炼情况、生活情况及健康指导等。 6、回访时对病人的提问应耐心听取,按照语言规范慎重回答,对治疗原则问题不清楚的不得随意敷衍;对当时不能马上解决或电话解释不清的问题应采取另行答复、预约专家、回院复查等方法;对电话投诉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在3天内给予回复。 7、对电话
7、回访的情况要记录在案,不能回访的要注明原因;遇到可疑病情、特殊病情要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做到科内每月小结一次。 8、院医务科、护理部每月或定期抽查病人,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回访前,应先了解病人的病情和基本情况,根据病人需要给予具体、合理、有效的咨询指导和关心、问候。医疗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就医环境、后勤服务、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有无收受“红包”、病人目前情况、服药情况、锻炼情况、生活情况及健康指导等。(1)病人出院后病情情况,还需要什么帮助;如有问题能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答复的帮助找主管医生或有关科室;(2)询问在住院期间对医院的整体
8、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以便能够积极的改进医院的响应措施和制度;(3)对主管医生、护士及所接触的科室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有什么意见;(4)今后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以拨打回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