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ID:19193642

大小:20.34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29

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_第1页
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_第2页
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_第3页
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_第4页
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谈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摘要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独有的特色,并且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就目前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而言,却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为了发挥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对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完善。本文就我国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展开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调解原则  作者简介:潘强,宁波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XX)09-036-0  一、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概述  民事讼诉调解的含义  民事诉讼调解主要是指在法院审判员的主持下,由民事讼诉的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

2、益的争议问题,通过自愿、平等地协商方式,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我国的民事讼诉审判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事讼诉法也将调解作为一种主要的结案方式。  民事讼诉调解制度的优越性  与审判制度相比,诉讼调解制度的优越性具体体现的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诉讼调解有利于彻底地解决当事人双方的纠纷。法院审判主要是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进行审判的,这种审判方式虽然能够在承担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加以强制执行,使另一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但是在运用审判的方式结案后,很有可能使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而通过民事诉讼调解进行结案,主要是

3、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并在平等协商、互利互让的基础上使诉讼双发达成协议、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其二,有利于实现实质上的正义。法院审判主要是将高度概括的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的社会关系,并以此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然而,因为目前无法穷尽所有的社会关系,一旦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无相应规则适用,仅根据原则性的规定判决,势必导致不能体现实质上的正义。而诉讼调解从本质上讲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结果,在争执问题的过程中互谅互让,其最终结果更容易实现实质上的正义;其三,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经由法院审判解决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提出上诉,对上诉结果不服,还可以通过申诉等方式

4、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而诉讼调解则能够有效地避免法院审判在这方面的不足,从而使诉讼效率得以提高。  二、我国民事诉讼调解的原则  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诉讼调解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是指调解程序的启动、进行和终结能否达成调解协议完全取决于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强迫当事人改变自己的真实意愿,该原则充分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和程序权的自由处分精神。自愿包括实体上的自愿和程序上的自愿,实体上的自愿是指无论双方当事人达成何种内容的调解协议,都应是出自当事人自身真实意愿的表现;程序上的自愿是指调解从启动到终结的过程均应遵循当事人的意

5、愿而决定。  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调节过程和调解协议达成的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程序和实体都要合法。由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同时,诉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合意达成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也应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当事人的处分不得损害归家、集体以及第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清楚原则  事实清楚原则,又被称为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进行案件调解时,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严禁进行无原则的调解。在学术界中,支持该原则观点的一些学者将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认定为

6、是调解的制度要求和成败关键,他们认为:只有查明事实,分清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才能确定案件的争点,并向当事人阐明案件应适用的法律规定,以此来促使诉讼双发当事人妥协或让步,从而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案件中事实不清、责任不明,法院则很难做好劝说工作,容易造成诉讼迟延,导致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  三、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不足  调解制度存在不规范性和随意性  调解制度的不规范性和随意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前的民事调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由于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对调解的启动和过程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致使如何调解和采用何种方式调解基本都是由法官掌握,从而导

7、致了调解程序虚置化。为了追求调解的效率,民事诉讼法较为重视调节的灵活性,却忽视了调解的程序化构建,使实践中的调解形式多样,甚至达到了随心所欲的程度。另外,大部分案件的调解方案都是由法官提出的,调解协议也是由法官控制的,这样很容易造成程序不公正和司法腐败的现象发生。  2.由于我国的民事调解程序较为简单随意,导致了当事人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不享有选择权,基于此点原因,很难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因调解没有固定的期限及次数的限制,法官为了追求调解结案率而将案件久拖不决,一方当事人也会以调解为名随意拖延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却无计可施。  3.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