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民事强制执行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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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民事强制执行中的运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自美国法院首创以来,已为西方许多国吸纳并运用于司法实践。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逐渐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因此,许多带有规律性的“公司问题”随之出现且愈演愈烈,特别是利用公司人格独立一有限责任制度规避法律、逃避执行的现象尤为突出,成为当前“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拟就民事强制执行中借鉴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解决利用公司人格独立逃避债务问题进行探讨,与同行商榷。  一、对公司人格独立基础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一般考察。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基于滥用公

2、司人格行为而产生的。所谓公司人格,是指公司作为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主体资格。其制度价值主要是通过有限责任制度的积极意义体现出来。它意味着公司责任的不可转换性、股东责任的受限制性、而不是清偿债务的公司财产的有限性和特定性。亦即有限责任制度的“有限”只是针对股东而言的。  公司人格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然而,另一方面,公司人格独立制度也有其相应的缺陷,其最大的缺点在于对债权人保护的薄弱、为滥用公司的法律人格者提供了机会、成为规避法律和逃避责任或者义务的盾牌,从而使现实生活中的公司人格的真正内涵受到毁损,严重危及交易安全、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针

3、对这类“公司问题”,美国的“刺穿公司面纱”原则、德国的“责任贯彻”理论和日本的“透视”理论应运而生。时至今日,该原则已为两大法系所共同认可,理论上统称为“公司人格否认原则”。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某一公司形式因被他人控制或者操作而不再具有独立自主性,并且被利用以规避法律或者逃避契约义务时,执法机关将无视该公司法律上的独立人格,而要求其背后的控制者和操作者一股东或者其他当事人,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的本质并不是对法人制度本身的否认,它是对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纠正,是对公司法人特征内涵的格守,其本质意义在于防范利用公司独

4、立人格逃避应承担的法律和契约义务、保护债权人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见,在特定情况下否认公司人格,是追求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合理,是对法人制度的完善和补充。  公司人格否认适用的条件一般为:公司设立合法有效且已取得独立人格;外在控制关系的存在,且达到一定程度;利用所控公司进行规避法律和逃避契约义务,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民事强制执行中引进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势在必行  在我国,强制执行中公司责任范围的局限性即生效法律文书事先确定性及其承担有限责任的特点决定强制执行中滥用公司人格现象尤为突出,其典型特征是利用公司人格表面的

5、合法性规避法律、逃避债务、在主观上是故意和恶意的,客观上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空壳化。“即股东的控制行为造成公司徒有其表而无法遂行本来之宗旨”公司财产没有维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等原因造成公司与股东之间及该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实质区分的人格混同,可能在客观上给第三人造成错觉。实践中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名为公司实为个人等现象就是这类行为典型体现。由于这些公司之间及公司与个人之间的产权不清晰,当债权人向其中一个债务人主张债权时,其财产可以随意转化为另一企业的财产,从而达到对抗债权人的目的。公司分立的唯一目的

6、是规避法律规定,而无其他合理原因,尤其是无商业和经济上的特别利益。这种现象往往在实践中表现为被执行人“人去楼空”、“金蝉脱壳”之计,将转移的财产重新经营,而原来的公司与新公司在表面上无任何关联,致使债权人利益无法实现,债务人却逍遥自在,躲避了债务。  2.法人代表强迫公司实施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尽管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经营实体,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但由于法人代表与公司之间存在着支配关系,法人代表极可能强行将财产转移至自己控制的另一公司的名下,从而逃避执行。这种现象在同一自然人代表不同公司的执行案件表现比较突出。  3.公司在濒临破产时抽出全部资产抵

7、押给一个或者几个债权人或者当地债权人,然后破产,人为地损害了大部分债权人或者外地债权人的利益。  上述种种表现说明,滥用公司人格的种种表现无一不在强制执行中得以体现。因此,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必须得到控制。而对此进行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民事强制执行中必须借鉴公司人格否认理论解决滥用公司人格规避法律、逃避执行问题。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及完善法人制度和企业维持的理念,并矫正偏离法人制度本质的不公平。  另外,从我国具体国情来看,借鉴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并不存在障碍。首先,在我国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态,不存在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等非典型的公司形

8、态,因此,采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较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有天然的理论上和逻辑上的便利,而且,我国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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