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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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解读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3号)。         上述两份文件详见附件。二、小型微利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什么优惠?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

2、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3、lO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审批?    根据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要求,自《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发布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方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    即: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时,将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说明报税务

4、机关备案即可。四、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预缴环节开始享受优惠政策,并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具体如下:(

5、一)采取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如果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其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时只能享受其中的低税率优惠。对于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月度)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二)采取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

6、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时只能享受其中的低税率优惠。(三)对于新办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按照减半征税政策预缴税款;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六、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优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考虑到定额征税企业管理的特

7、殊性,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自行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无需再报送资料备案。七、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环节享受优惠政策问题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未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企业的年度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二、是对于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终了后超过规定限额的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并按规定补缴税款。附件一:财政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8、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lO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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