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必备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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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复习资料经济法复习资料经济法复习资料经济法复习资料经济法复习资料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与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一词有广、狭二义,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3.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

2、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二)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以及国际条约等几种。   (三)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1.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    法律规范可依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2.法律部门。我国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3.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

3、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二、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

4、)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个人。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密切联系,不可分离。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主要包括:物;非物质财富

5、;行为。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要求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依据;二是有经济法律主体,这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实际承担者,三是有法律事实出现。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四、经济法的实施    (一)经济法的实施的概念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的活动。通常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    (二)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概念    法律责任,指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国家

6、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2.法律责任的种类    (1)民事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主要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7、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则不适用仲裁。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协议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    3.一裁终局制度    4.回避制度    (三)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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