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409593
大小:311.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8-09-17
《09中法网基础串讲商法讲义-魏敬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特征 三、公司的分类 四、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公司的比较 (一)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难点,重在理解】 1成立基础不同。 2法律地位不同。 3财产关系不同。 4人身关系不同。 5管理权不同。 6盈亏分配不同。 7出资人责任不同。 (二)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 1设立主体不同。 2成员人数不同。 3法律地位不同。 4财产关系不同。 5经营管理不同。 6责
2、任承担不同。 (三)公司与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公司【易成为干扰因素,注意】 1组织形式不同。 2设立程序不同。 3组织机构不同。 4出资的转让不同。 5适用法律上不同。第二节 公司的一般制度 一、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 (二)公司设立的原则 (三)设立方式 依据我国公司法,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就某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视情况自由选择。 (四)设立条件 (五)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必须办理登
3、记手续。有限公司中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登记的申请事宜,股份公司由董事会办理登记的申请事宜。 二、公司名称 公司的名称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确定,并依法办理登记。 1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 2名称的构成。公司的名称由四部分构成,依次是:公司所在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这部分不能有损我国的国家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使用外国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不能使用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公司名称中不能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样来表示其行业或经营特点,等等。
4、 3公司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国家”字样的,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3个以上分支机构的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有3个以上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才能使用“开发”、“实业”等文字。 4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从事营业,也不得转让预先核准的名称。 5公司名称权。公司的名称权可以转让,但我国不允许公司名称的单独转让。 三、公司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特征及性质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具有法定性、公开性、
5、自治性三个特征。章程的性质,公司法没有具体明确,一般认为章程中用来约束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股东或发起人的内容属契约性质;当公司成立后,用来约束公司、董事、经理的内容属自治规则。 (二)公司章程的制定【注意制定主体】 在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在一人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国有独资公司中,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创立大会就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
6、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公司章程的内容(法定)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注意两类公司表述上的差异】 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应予特别决议的事项。在有限公司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公司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考点】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以下地方,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排除法律规定的适用: 1
7、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39 2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公司的能力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1公司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1)性质上的限制。 (2)法律与章程上的限制。【考点密集区
8、,注意细节的掌握,尤其是转投资与担保的限制】 第一,转投资对象的限制。 第二,转投资与担保的限制。①公司能否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到底是董事会决议还是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章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