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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绩效关系评价模型及实证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始于2007年底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和十几家商业银行相继陷入困境所引发的金融危机,由华尔街迅速蔓延至全球,市场已经开始反思这场危机的根源。除了金融创新过度和金融监管缺失外,公司治理不完善成为很多专家和市场人士的共识。尽管目前国内外不少学者就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很多理论及实证方面的研究,但关于我国金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水平关系的研究却很少,特别是实证研究方面。本文以我国1998-2007年的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检验了在我国金融上市公司中,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及管理层激励机制对公司绩效水平的影响。其中股权结构主要检验了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股东持股身份对公司绩效水平的影响;董事会治理主要考察了董事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董事会规模、CEO双职合一)及董事会治理会议(董事会会议次数、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年度股东大会出席率)对公司绩效水平的影响;管理层激励机制主要考察了管理层持股比例、管理层薪酬总额对公司绩效水平的影响。在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方面,主要检验了股权集中变量CRi、CRs、CRio、股权制衡度变量FDO及股权集中度指数Hs写公司绩效水平之间的关系。为避免股 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方法(TSLS)检验了各股权集中变量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的关系。在线性回归结果显著的基础上,本文还进行了曲线回归分析,并求出最优的股权比例区间;另外还对子样本中股权集中变量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在董事会治理与我国金融上市公司绩效水平的影响方面,本文主要从董事会独立性、治理会议有效性方面进行了理论及实证分析。在董事会独立性的作用方面,本文使用独立董事的比例、CEO的双职合一情况及董事会规模来衡量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程度。回归结果表明虽然在我国金融上市公司中,董事会独立性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董事会独立性越高,反而可能导致公司绩效水平的下降。在治理会议有效性方面,我们使用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年度董事会会议次数、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及年度股东大会出席率来表示治理会议的有效性。回归结果表明,在我国金融上市公司中,董事会会议治理效率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存在负的相关性。在管理层激励机制对公司绩效水平的影响方面,本文使用用高管持股比例及管理层薪酬总额(经主营业务收入调整)来表示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在线性回归结果显著的基础上,本文还进行了曲线回归,并根据回归结果求出了最优的管理层薪酬区间。关键词:公司治理公司绩效金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管理层激励II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AbstractWiththedispersionofgloablefinancialcrisisandmanyfinancialinstitutionsfallingintofinancialdistress,suchasthefivebiggestinvestmentbanksinWaIIStreetandmanycommercialbanks,themarkertstartstorethinkabouttheoriginofthisfinancialcrisis.Exceptfortheoveragefinancialinnovationandlostoffinancialsupervision,imperfectcorporategovernancehasbeenconsideredastheoneofthereasonsofthiscrisis.AlthoughI.therearemanyresearchesabouttherelationshipbetweencorporategovernanceandcorporateperformance,thereisfewconcernaboutcorporategovemancestructureandcorporateperformanceofChinesefinanciallistedcompanies,espesicallyemipircalstudies.Thispaperstudiestherelatationshipbetweencorporategovernanceandcorporateperformance,basedonthesampleofChineselistedfinancialcompanies,listedduringyears1998-2007.Thispapermainlycheckstheinfluencesofownershipstructure,boardgovernanceandmanagerialincentivestocorporateperformance.Asfortheownershipstructure,thispaperonlyconcernstheeffectofownership concentration,ownershipbalancingdegree,andownershipstatustocorporateperformance;asforboardgovernance,thispapermainlystudiestheboardindependence(independentdirectors,boardsizeandCEODuality)andboardgovernancemeeting(numberofboardmeeting,numberofannualshareholder'smeetingandattendingrateofannualshareholders'meeting);managerialincentivesjustreviewstherelationshipamongmanagerialownership,managerialsalariesandcorporategovernance.Referringtoownershipstructuretocorporateperformance,thispapercheckstheeffectofCRl,CRs,CRio,FDOandHstocorporateperformance.ThispapermakesuseofTwoStageLeastedSuqare(TSLS)methodstochecktherelationshipbetweenownershipstructureandcorporateperformance.Linearregressionresultsindicatethat,therearesignificantpositiverelationamongCRi,CRs,CRioandHs.Inordertostudythepotentialnon-linearrelationexistedinownershipstructureandcorporagegovernance,thispaperproceedscurveregressionsucceddently.Theregressionresultsindicatethat:thereareconverseUrelationshipamongCRi,CRsandHsUoBasedontheregressioncoefficientsIII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andrestrictedconditions,wecancalculatetheoptimal ownershipspaceoInordertochecktherelationshipbetweenboardgovernanceandcorporateperformanceinChinesefinanciallistedcompanies.Wemainlyimplementourempiricalanalysisfromboardindependenceandefficiencyofboardmeeting.Asforthefunctionofboardindependence,wemakeuseofpropotionofindependentdirectors,CEOdualityandboardsizetoproxyforindependentdegreeofboard.Theregressionresultsindicatethatthereisnegativerelationshipbetweenboardindependenceandcorporateperformance.Asfortheefficiencyofboardmeeting,wemakeuseofnumberofannualboardmeeting,numberofannualshareholder'smeetingandattendingrateofannualshareholder'smeeting.TheregressionresultsindicatethatthereisnegativerelationshipbetweenefficiencyofboardmeetingandcorporateperformanceinChineselistedcompanies.TochecktherelationshipbetweenmanagerialincentivesandcorporateperformanceinChinesefinanciallistedcompanies,thispaperusesmanagerialownershipandmanagerialsalary(adjustedbymainsalesrevenue)toproxyfortheincentivetomanagement.Theempiricalanalysisindicate:thereispositiverelationshipbetweenmanagerialownershipandcorporateperformance.Inordertoreviewthepotientialcurverelationshipbetweenmanagerialownershipand managerialsalaryandcorporateperformance,thispaperproceedingcorrespondingcureveregressions.Theemipiricalstudyindicates:thereisnocurverelationshipbetweenmanagerialownershipandcorporateperformance;thereisthricecurverelationshipbetweenmanagerialsalaryandcorporateperformance.Accordingtoregressionresults,wecancalculatetheoptimalmanagerialsalary(adjustedbymainsalesrevenue)is4.2go-/o,andtheworstmanagerialsalary(adjustedbymainsalesrevenue)is8.6u/oKeywords:CorporateGovernanceCorporatePerformanceFinancialListedcompaniesOwnershipStructureManagerialIncentivesIV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 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华中科技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本论文属于保密口,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不保密口。(请在以上方框内打“√”)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日期:年月日指导教师签名:日期:年月日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1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世界都在反思这场危机,努力探求危机的根源。面对2008年全球经济的急剧衰退,各国政府倾力而出,用空前的规模和力度来拯救市场和恢复经济增长,至今危机留下的阴霾并没有一扫而光的现实,不断警示着我们要继续深入地剖析全球经济秩序、金融市场规则和金融机构治理等层面的积弊。除了金融市场创新过度和监管缺失外,金融机构治理不完善成为很多专家和市场人士的共识。“雷曼危机对我国金融企业的警示之一是要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杨明生,2008)。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维安教授也认为,“正是缺乏治理保障的金融创新,最终导致了空前的灾难。这也进一步表明,越是在‘繁荣’的背后,越要重视治理风险的防范。”1.1.1危机背后凸显公司治理风险问题 近期爆出的高盛欺诈传闻,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强烈质疑:为什么曾经称霸于全球金融市场多年的华尔街五大投行竟如此脆弱,尤其是以雷曼兄弟这样一家拥有158年历史的著名投资银行,顷刻之间便轰然倒塌?为什么如此不堪一击的的金融机构能给全球金融市场乃至全球经济造成如此臣大的创伤?为什么各国政府实施了天文数字的救助计划后,曾经成为众矢之的经融机构依然我行我素?对此,我们必须从更深层次进行反思。诚然,现今世界经济秩序、市场规则不合理不公平等因素作为这次危机的深层次根源,需要更长时间更多的努力和智慧来加以修正。而当我们聚焦这次危机的始作俑者——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审视他们在危机前、危机中以及后危机时代的所作所为,我们就不得不正视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正是治理风险的引爆,最终导致了这场金融海啸。从这个意义上讲,此次危机与几年前的安然事件如出一辙,再一次凸显了“繁荣”背后的治理风险问题。正是缺乏治理保障的金融创新,最终导致了空前的灾难(李维安,2008)。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保监会副主席杨明生日前撰文论及“雷曼危机的根源与警示”时也认为,雷曼危机的症结并不在雷曼公司本身,而在于美国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不健全,以及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不完善。杨明生表示,美国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弊端归结为根 本的一点,就是法人治理结构老化,已不能适应现代金融服务对风险控制的要求。现在美国著名的大银行,一般都是百年老店,有自己独特的品牌和企业文化。它们在具备这些独特的竞争优势的同时,却也容易固步自封,特别是在公司治理上不能与时俱进。这一观点得到了国内外很多专家和机构的认同。全球最具规模的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ACCA于2008见11月30日就一年来的金融危机发表的题为《走出信贷危机》报告也认为,信贷危机的根源是银行公司治理方面的失败,导致思维过于短浅,对风险视而不见。1.1.2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势在必然华尔街金融危机告诉我们: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如果一旦释放的话,将会给整个行业甚至整个资本市场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很多专家认为,未来在金融机构的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防范金融机构的治理风险问题将成为必然选择。“必须解决风险管理失败的问遂。这些领域的弱点意味着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地位或权力。”ACCA的报告建议必须立即对公司治理、薪酬与奖励、风险识别与管理、会计与财务报告以及公司的监管等五大方面的惯例进行变革,力求防忠于未然。就我国金融机构来说,虽然近年来在公司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依然 还存在很多不足。对此,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天津达沃斯论坛上就如何应对美国金融风暴问题时曾表示:银监会下一阶段将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以提升我国银行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1)进一步研究国外银行业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特别是关于银行的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的最佳做法。“这对于目前中国一些内部控制薄弱的银行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2)进一步推进银行公司治理的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外部的绩效评估来督促其规范运作,提升水平。(3)强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调问责制度和执行的有效性,在完善公司治理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包括董事在内的各公司治理主体的问责,并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4)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深度和广度,通过增强银行的透明度,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市场约束,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中国的金融业刚刚起步,虽然在此次危机中没有陷入太深,但未来的路将如何走,仍然是个未知数。中国的金融机构要努力避免西方金融机构在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又要防范治理风险,这样才能真正防范系统性风险,才能不重蹈覆辙(李维安,2008)。1.1.3研究我国金融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紧迫性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客观上限制了主体在国内上市的我国金 融机构的治理弊病所引发的风险,给金融上市公司提供了庇护。但全球化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也将是我国上市金融公司无法回避的挑战,研究我国上市金融公司的治理问题就显得尤为紧迫。就上市公司治理环境而言,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环境比较特殊,主要可以从以下/|。L点进行分析(刘江峰,2007):(1)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是一个很有效的市场,在这个新兴的资奉市场中,股价还是很容易被别人操纵;(2)在这个新兴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股权存在高度集中的情况,占控制地位的往往是国有股东和法人股东,从而导致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控制,小股东的意愿基本上得不到反映;(3)在这个个新兴的资本市场中,诸多公司治理机制都不完善,特别是董事会制度方面。如国外在很早以前即开始实施独立董事制度,而且独立董事在国外公司治理的过程中的确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而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却实施的比较晚,自2001年开始实施以来,虽然经过了很多年,但目前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中大部分为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较少,从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受到了较大的制约,导致其对公司治理的贡献性受到了较大的限制;(4)作为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由于存在的时间较短,从而导致各项法律法规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不完善现象的存在。作为公司治理外部环境很重要的一部分,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 成为了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的一个很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关于公司治理因素与企业绩效方面研究的文献比较多,但是关于我国金融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如何影响其绩效水平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多,特别是从多角度细化分析及实证研究方面,相关的文献还比较少,因此很有必要就我国金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其绩效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其次,国内外学者在公司治理因素与公司绩效方面的研究中,大部分是把公司治理因素作为外生变量,没有考虑其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为避免此问题,本文将使用结构化方程一一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相关的研究。最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大部分使用线性回归方法来检验公司治理因素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很少有研究考虑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本文在公司治理因素与我国金融上市公司绩效水平之间线性相关的基础上,还将进行曲线回归分析,以判断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1.2国内外研究综述1.2.1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综述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著名的公司法教授伯剩和米恩斯的研究。两位学者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人产权》-书中,总结了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化后产生的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象,并以大量实证资料为佐证,得出了相关的研究结论:在所有权不是 很集中的企业中,由于存在小股东的“用脚投票”及搭便车的心理,此时反而有可能损害股东的利益,真正的受益人反而成为公司的经理阶层。同时,由于股权较为分散,因此股东们如果关心企业公司绩效的话,其治理成本将会较高,此时将会给经理人员之间进行合谋提供一个较好的条件,从而也就增强了这些人在政策及程序方面的特权,并针对股东可能存在的潜在能力,设计开发出相对应的制约系统,从而可以维护和加强自己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因此,对于股权比较分散的企业来说,作为委托一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此时可能会不仅担当管理者,反而可能会成为企业权4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力的决策者,由于缺少比较切实可行的制约机制来约束代理人的此种行为,从而使得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时,总是效率低下。同时,对于股权集中度不是很高的公司,此时其管理人员在公司绩效评价时反而可能会提供出效益较好的报表,因为公诉的股东在评价企业的业绩水平时,往往依赖的是由公司的代理人——也就是管理层提供的报表,但此时这些报表有可能已经受到了企业管理人员的人为控制,以朝着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方向制定。与此相反,相对于股权分散型的公司来说,由于存在股权集中现象,因此会导致在这类公司中产生一个或若干个大股东甚至是控股股东,对于该类股东来说,由 于其持股数量较大,为了实现自身持股权的增值及保值,因此对公司的治理动力比较大。而这些大股东中,除了个人投资者外,还存在大量的其他法律实体,如银行或者专业的机构投资者等等,这些个人或实体对于整个企业的经营来说,都具有较强的能力和欲望来促使作为公司代理人的经理层提供足够的利润给投资者。此外,由于这些投资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的存在还可以解决单个投资者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出现的效率低下问题。作为单一的投资者个体,在处理羟理人员时,由于人员个数过多,往往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即使达成一致的意见,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往往也较大,因此效率往往比较低。而且,由于单个投资者在对代理人的监督和管理问题上,往往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因此在对公司经理层的管理问题上,往往会采取有违于其本意的决策,此即是“理性的无知”问题。而在股权集中型的公司中,由于存在一个或几个大股东,则可以有效的解决股权分散型公司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大股东由于其持有的股权数量比较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有足够的动机来监督公司代理人,也就是管理层的动机。在公司管理层的经营业绩方面,也会投入大量的精力监督其绩效表现,以尽可能的实现自身股权收益的最大化。另外,为了达到或者保护自己所拥有股份收益最大化的目的,这些股东还会运用自身的投票权来影响管理层的决策,以使其 采纳能够使公司利益最大化的战略投资决策(ShleiferandVishny,1986)。而对于公司的管理层来说,由于存在大股东的监督和约束,此时将会尽量减少有利于自身利益而对公司利益有损的行为或无法盈利的战略决策,因为一旦这些行为被发现,将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会面临被股东解聘的风险。因此,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将会对管理层施加一定的压力的制约,从而可以防止公司的代理人一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并进而提升了公司的价值。任何事物都具有两而性。在股权集中型的公司中,虽然大股东的存在可以制约管理层的机会主义倾向,但是大股东的存在也有其缺陷,由于大股东的存在,也有可能会损害到公司的利益。这种情况在某些大股东同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权并且担任公司管理层的情况下尤甚(LaPortaeta1.,1999)。这主要是因为人的自利性而导致的。对于这类大股东来说,由于其在公司中不仅具有大量的投票权,而且又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往往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尽可能的采取一些自利性的行为,此时往往会造成对小股东或者债权人的损害,如:为自己发放额外津贴,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成为公司的员工,为自己支付较高的公司福利等等。因此,在股权集中型的企业中,由于少数几个大股东的存在,往往会对公司的绩效 产生两种相反方向的影响,西方学者将其称为是利益趋同效应和利益侵占效应。Shleifer和Vishny(1986)的研究比较赞同利益趋同效座的存在。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大股东来说,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考虑,往往有动力做出可以提高本公司股价的决策,而股价上涨的话,不仅对股东有利,对于中小股东也将带来一定的收益。因此,对于大股东来说,他们将有足够的动力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和制约,因此,可以减少在股权分散型公司中大量存在的“搭便车”问题。同时,如果大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话,还可以避免公司完全遭受公司管理层对企业内部信息的把控,由于其在公司中进行相关的经营管理,因此对公司的内部信息了解的比较清楚,从而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大股东的存在可以比较有效的解决“搭便车”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与此相反,与Shleifer和Vishny(1986)的利益趋同效应观点不同,Demsetz(1985)和LaPorta(1999)等学者则赞同利益侵占效应的观点。他们认为,对于大股东和中小股东来说,他们的利益其实并不会时时一致,他们之间有的时候甚至会存在较为严重的利益冲突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对于大股东来说,由于其对公司的持股权较大,此时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采用一些有损于其他股东而仅仅关注自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身的利益。从Shleifer和Vishny(1986)和Demsetz(1985)及La Porta(1999)等人的观点可以看出,目前在西方理论界,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讨论,还没有得出比较令人信服的一致观点。在实证研究方面,很多学者也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但目前也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DemsetzandLehn(1985)考察了1980年的511家美国大公司,该研究以股权集中度变量作为自变量,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因变量,研究了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关性。McConnell(1990)以美国的1000多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股东的持股比例作为自变量,以托宾Q作为因变量,研究了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两者之间存在相关关系,而且是非线性相关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小于400-/0时,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当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在400-/0-50%之间时,存在最优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该比例下,公司的价值将达到最大化,超过了该最优持股比例,两者之间将存在负柏关关系。Mehran(1995)的研究结论与DemsetzandLehn(1985)的研究结论一致,即两者直接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Han和Suk(1998)的研究结论则认为,当存在大股东并且不存在公司经营管理的话,此时随着外部持股权的增加,将会提升公司的绩效水平。Pedersen和Thomsen(1999)选择以欧洲12国435家的企业作为研 究样本,以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作为自变量,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因变量,研究了两者之间的关系,结论表明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另外,还有部分学者对欧美以外地区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如Claessens(1997)对捷克和斯洛伐克,以及Claessenseta1.(1998)等对东亚地区的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这类地区的公司来说,往往属于股权高度集中型企业,并且其股权结构的集中往往可以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同时,Lins(2000)的研究结论与此类似,该学者以18个新兴国家的股权结构作为研究样本,研究结果表明在新兴市场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因此股权集中型的企业中,由于大股东的存在,往往可以对企业的治理友挥很大的积极作用,因此,在该类企业中,股权的集中可以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7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Cheneta1.(Cheneta1.,2005)以1995—1998年的412家香港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家族持股比例与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或者市值/面值比之间并没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Hansetal.(Hanseta1.,2006)以欧洲和美国的大公司为研究样本,检验了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对于美国或英国公司来说,大 股东持股和公司价值之间不存在显著关系。但在欧洲企业中,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公司价值或会计收益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Boubakrieta1.(Boubakrieta1.,2005)以1980—2001年间39个不同国家私有化的209家企业为研究样本,检验了私有化公司治理中股权结构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于投资者保护较弱的企业来说,股权集中度可以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Kim(Kim,2006)从家族控股与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了公司治理与产品绩效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于非chaebol类的公司来说,chaebol类公司的家族股权集中程度与产品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Krivogorskyetal-(Krivogorskyeta1.,2006)以2000-2001年在美注册的87家欧洲公司为研究样本,检验了董事会构成与股权结构如何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盈利能力以ROE、ROA、MTB等表示)。实证结果表明,合理的股权结构与公司盈利能力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关系。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盈利能力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内部董事以及管理层持股与公司的盈利能力之间不存在相关性。Iannottaetal.(lannottaeta1.,2007)以1999—2004年欧洲15个国家的181家大银行为研究样本,检验了不同类型的股权结及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盈利能力、成本效率和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尽管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没有显著影响, 但较高的股权集中度可以提高贷款的质量,降低资产以及企业破产的风险。Mohammed等(2008)以304家阿拉伯国家的企业为样本,研究了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水平之间没有实质性关系。Michael等(2009)以兼并收购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公司治理因素(董事会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构成、董事会规模及大股东持股)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兼并收购行为的发生,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影响作用。ToshiyukiSueyoshi等(2009)以大萧条后日本制造业的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研究了日本企业的公司治理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大股东的稳定性对企业绩效的提升影响较大。MohammedOmran(2009)以1995-2005年期间私有化的52家埃及公司为样本,检验了在这些公司中公司治理因素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股权集中度及股东身份,特别是外资股东对企业绩效具有正向的积极作用,而员工持股则会降低企业的绩效水平。关于公司绩效水平与股权结构之间的关系,由于存在外部环境的差异,如经济环境、社会环境、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等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绩效水平,指标的选取、评价模型的选择差异等也会使得实证结果缺乏可比性,导致了理 论和实证研究结论的不一致,因此关于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的关系应该属于实证问题的范畴。在国内学者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方面,多以实证分析为主,如:向朝进和谢明(2003)以2001午底沪深两地的1160家上市公司中抽取110家公司作为样本(由于无法确定H股价格,所以在选择样本公司时避免了有H股的公司),对这些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研究结论表明:公司价值成长能力(托宾Q值)与公司股份集中程度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公司价值成长能力与公司未流通股份比例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公司价值成长能力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呈现正相关关系;公司未流通股份比例与国有股比例呈现正相关关系;公司股份集中程度(CR指数)与公司是否有法人股东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与公司未流通股份比例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公司高管人员持股比例与公司股份集中程度和未流通股份比例都呈现负相关关系;董事会与监事会规模呈现正相关关系;两职兼任状况与公司股份集中程度、未流通股比例、国有股比例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冯平和周蓉(2004)结合公司治理理论、战略管理理论以及电力行业的特性,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利用巨潮资讯、中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的有关资料,对2001年以前上市的35家电 力行业公司从公司治理结构对战略绩效的关系上进行了研究。主要围绕公司治理结构与战略绩效的联系在资本结构、大股东的作用、国有股的影响、两职兼任与分任、董事会规模等五个方面的特点,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描述性统计,对我国2001年以前上市的电力行业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各个方面进行总体分析,得到了35家电力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股权集中度、国有股比例、两职兼任状况、董监事会人员总数的描述性结构。相关关系分析证明,资产负债率与公司绩效显著负相关;股权集中度与国有股比例显著正相关;反映代理成本问题对绩效影响的国有股比例指标与董事会、监事会规模正相关;两职兼任状况与公司国有股比例呈正相关关系;但是回归分析表明公司治理结构的各个方面与公司绩效间不存在综合的相关关系。这说明电力行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还未形成有规律的联系。施东晖和司徒大年(2004)以2001年为时间窗口,选取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布2001年度财务报告的1082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运用横截面数据分析公司治理水平的影响因素,以及治埋水平与绩效表现的关系。为了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尽量消除异常样本对研究结论的影响,他们剔除了4家金融类企业、51家ST公司、10家只发行B股的公司,最终以101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栾珊等(2004)以深市2002年508家所有上市公司年报作为研究对象,剔除了以下类别的公司:金融类公司,这是鉴 于国际上作此类研究的经验;仅发行B股的公司;ST类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低于-500-/0的公司,最终得到44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净资产收益率与股东人数,流通股比例和国有股比例均存在弱负相关关系,而与法人股比例存在弱正相关关系。所以说,国有股减持,是有理论意义的,同时,加大法人股比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净利润与股东人数呈正相关关系,说明股东人数的增加,还是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的;总资产与股票总数对净资产收益率都有较大的贡献,说明公司规模的扩大,有利于绩效提高。徐向艺和王俊帏(2005)以1999-2001年期间上市,不包含制造业、金融保险业、PT和ST类,且只发行A股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101家,其中沪市65家,深市36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行业竞争环境强弱从股权属性、股权篥中度与公司治理绩效的】0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论表明:对于行业竞争环境强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绩效与法人股比例呈三次函数关系,当法人股比例在0—6.95%之间时,公司治理绩效与法人股比例正相关,当法人股比例在6.950-/0-42.77t70之间时,公司治理绩效与法人股比例存在负相关,当法人股比例超过42.770-/0时,公司治理绩效与法人股比例存在正相关。行业竞争环境弱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与公司治理绩效呈现三次函数关系, 当国有股比例在0—44.340-/0时,公司治理绩效与国有股比例负相关;当国有股比例超过44.34%时,公司治理绩效与国有股比例正相关;法人股比例与公司治理绩效也呈三次函数关系,当法人股比例在0·27%时,公司治理绩效与法人股比例负相关,当法人股比例在27u/0-lOOu/o时,公司治理绩效与法人股比例正相关。行业竞争环境强和行业竞争环境弱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绩效与流通股比例均没有显著地相关关系。行业竞争性强的公司,分散型股权结构优于国有控股型,国有控股型优于法人控股型。行业竞争环境弱的上市公司,法人控股型结构优于国有控股型,国有控股型优于股权分散型。肖海斌(2005)迭择以2004年作为研究年份,并从中挑选了102家涵盖各大行业的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并以2001-2004年的数据作为时间窗。研究了公司治理因素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在股权集中度方面,第一大股东的存在可以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而其他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作用也可以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同时,对于流通股比例来说,流通股比例的高低并不是影响公司绩效水平的原因,也就是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在目前股权分置的情况下,由于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较小,且分散在大量不同的小股东手中,因此对该类股东来说,由于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太高,因此他们往往没有动 力参与企业的公司治理;而且,即使该类股东愿意参与企业的公司治理,但由于其持股权较少,且大股东往往在投票时占有较大的话语权,因此,流通股股东的声音很难发挥有效的作用。此外,由于第一大股东持有较大份额的股份,并且不能在市场中流通,因此他们将会尽力的维持公司的稳定经营,而且由于存在其他大股东对其的制约作用,也可以防止第一大股东的独裁主义,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关于独立董事的作用问题,该学者的研究表明,独立董事的存在基本不会改变公司的绩效水平。这主要是由于,在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架构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因此,此时虽然在形式上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但是并没有增加董事会的独立性。而且,大部分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往往只是为了满足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实际上只是一个花瓶董事,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独立作用。此外,由于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接受公司的报酬,但该部分报酬往往较少甚至没有,因此对于独立董事来说,往往没有足够的动力去监督其他董事的决策是否合理。此外,在专业素养方面,不同的独立董事往往也有所差异,而且由于独立董事往往是兼职,因此在工作时间方面,往往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 在公司高管层薪酬激励方面,理论分析表明,高管层持有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可以使公司管理层的短期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因此将会激励高级管理层努力工作,以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该学者的实证研究也表明了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一定份额的股份的确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但是,由于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不是很完善,因此往往很容易出现公司的股杈价格与业绩水平相背离的情况,此种情况的出现往往会导致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不是很关注公司的股价水平;此外,在目前中国现有的情况下,高管层持有的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尚受到各种限制,而且其持股比例比较小,因此,持有一定比例的股票的对公司管理层的激励作用还不是很明显。在两职合一问题方面,该学者的研究结论表明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的现象将会降低公司的绩效水平,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而言,由于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而两职合一现象的存在将会进一步加剧权力集中。如果对两职合一问题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存在漏洞的话,此时将会进步一侵害企业和股东的利益。在目前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相应的外部监管及内部监督,两职分离有利于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及有效地监督董事会,并敦促经理人员朝着提高公司绩效水平的方向努力。李曜和梁健斌(2006)通过对2003年初在我国发生MBO的上市公司(并剔除: 上市公司在发生MBO前后没有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转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发生ST的股票)共计14家样本作为实证分析样本,提出并实证检验了MBO后我国上市公司中影响公司治理绩效的四个效应。第一,金字塔型控股结构下管理层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两权分离效应。在14家样本公司中,管理层拥有的现金流权平均为16.22%,控制权平均为28.62%,相差12.4u/o,在99u/o的置信度下通过Wilcoxon双边检验。第二,增加现金股利的分红效应不存在。在MBO后的上市公司中,管理层持股的利益并非主要来自持股的现金流权得到的分红,公司的现金分红并没有显著增加,而是来自持股的控制权所获取的控股利益。第三,管理层的挖壕自守效应。MBO后上市公司的营业费率、财务费率、管理费率普遍增加,其中管理费率增加幅度最大。管理层通过提高薪酬、扩大在职消费等手段谋求的利益超过了持有股权获得的现金分红,管理层存在挖壕自守行为。第四,管理层的掘隧输送利益效应。MBO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集中于与关联方成立合资公司或增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或购进资产,两项关联交易的比重显著高于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平均水平。成立合资公司或增资子公司是挖掘更多的隧道或将隧道拓宽,方便进行利益榆送;向关联方出售或购进资产的主要目的是向关联方输送现金利益。 夏和平等(2006)运用深沪两市126家竞争性行业上市公司(具体包括:日用电器制造业13家、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12家、汽车制造业33家、服装制造业15家和日用零售百货业53家,共计126家)2002年的数据,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和高管激励等内外两种治理机制综合考虑了我国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多元化股东、外部董事比例和高管激励是公司治理最为重要的三个因素,是影响公司绩效最为显著的变量;第一大股东是否为法人股、独立董事的作用、是否在国外上市对公司绩效没有显著的影响作用。孙月静(2006)采用2001--2004年间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23份年报样本为依据,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及其与银行绩效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股权结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绩效产生了负面的影响;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次数不是影响银行绩效的重要因素;高管人员薪酬对银行绩效有正面的影响。金成晓和纪明辉(2006)通过对8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经营绩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的关系做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经营绩效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负相关;与前5大股东控制权分散度正相关。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当适度增大董事会规模、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监事会职能、加强管理层激励与信息透明度。熊华清(2007)以沪深两市上市的华中地区(湖南、湖北、河南三省)的上市公 司为研究对象,选取了103家近三年间经营绩效较稳定的上市公司,从股权比例、董事会和监事会规模等方面来分析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结果表明:股权比例、董事会与监事会规模对净资产收益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周一虹和孙小雁(2007)以甘肃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实证研究分析方法,研究公司治理结构与提高公司业绩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甘肃上市公司绩效与公司持股大于Su/o的股份在总股本中的比重呈正相关关系;与国有股在总股本中的比重没有相关关系。王朝弟(2007)以36家商业银行2005年的截面数据,对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等四个治理机制与银行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国有与非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绩效不存在显著差异,第一大股东对银行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外部大股东能显著地提高银行绩放。王晓初和俞伟峰(2007)选取从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A股公司和H/R股公司为样本,采用事件分析法、Pearson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对企业收购绩效与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目前A股市场的收购活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负面的,而H/R股的收购对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及公司内外部治理等方面存在差异,据此认为上市企业要慎重对待收购行为,并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相关建议。 秦丽娜和李凯(2007)以2005年底中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的全部30家样本(不含B股和H股),以净资产收益率(ROE)来衡量公司价值,用托宾Q值来衡量公司价值的成长能力,对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的“一股独大”,没有对其业绩产生显著的消极影响;股权制衡度也没有发挥出显著的积极作用。汪金龙和李创霏(2007)以沪深两市中部地区66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2005年14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年度报告截面数据进行分析。通过选择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等若干研究变量,对董事会结构与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发现:独立董事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管人员持股比例和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国有股比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刘名旭(2007)以249家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未明确披露监事会成员薪酬的公司17家,没有详细披露外部监事成员任职信息的公司18家,剔除财务数据极为异常(如资产负债率达100%)的数据44家),对监事会对公司业绩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监事会对公司的业绩还是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显著;监事会的外部监事比例和监事会的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有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监事会的规模、报酬与会议次数与公司业绩有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陈昆玉和王跃堂(2007)以1997-2000年间,在A股市场发生的153起国有控股公司接管事件为样本,以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总资产收益率扣减行业均值后,作为绩效衡量基准,选择接管前两年至后三年共6年作为时间窗。结果发现:在时间窗内,样本公司的经营绩效得到了显著改善,靳控股方为法人股型的接管绩效与新控股方为国家股型的接管绩效无显著差异;接管后,高管更换型的接管绩效优于高管不更换型的接管绩效。原雪梅和何国华(2007)以24家家电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为便于比较,还选择“上证180指数”股为另一样本。研究样本表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在两类研究样本中,第一大股东的回归结果均为正值,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主要是因为在目前我国的公司治理中,内部治理仍占主导地位,大股东的存在,由于存在利益趋同效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与此相反,如果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的话,此时努力工作提高公司绩效水平的话,对其自身利益的提高影响不大,因此此时反而可能催生其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实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此时反而可能会降低公司的经营效益。因此,在目前的公司绩效现状下,国有股权的大量集中,再现阶段并不一定就只会起到降低公司绩效的作用。因此,应区别对待股权 的集中与否。除了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之外,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股权集中度也与公司的绩效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并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此外,作者还研究了独立的次要股东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怀娜和马健(2008)以零售行业上市公司的截面数据为研究对象,在国内外股权结构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的基础上,以实证的方法研究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的相关关系。结论为:对于零售行业,国有股和法人股与公司绩效无明显的相关性,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显著相关并呈现倒U型的曲线。赵玉洁和宋良荣(2008)以200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上市公司年报为样本(剔除披露信息中公司治理指标披露不全的公司不在本研究之列、ST公司、金融行业公司,共收集到387家上市公司的年报作为样本数据),对董事会结构、股权结构等公司治理因素与公司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股权结构中的机构法人持股比例与公司经营绩效存在负相关性。汪睿和阮梓坪(2008)以2005年沪深股市家电行业1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由股权结构所形成的股东间代理关系的公司治理绩效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托宾Q与股权结构没有很明显的相关关系,ROE刚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成正相关,即提 高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将有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谢东标(2008)以5家A股上市银行1999-2005年每年的年报为一个研究样本,总共收集了27个年报样本,数据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数据处理采用SAS统计软件。研究结论表明:股权集中度作为影响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因素对公司绩效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由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所处特殊的金融体制和法律制度环境,以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代表的股权集中度并没有影响上市商业银行的业绩。葛文雷和吴彦(2008)以钢铁行业的3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了钢铁行业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结果显示: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流通比例和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有比较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负相关,而两职状态和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的相关性不大。基于此,作者认为钢铁行业的上市公司不应盲目减少国有股比例,应努力推动钢铁行业的股权结构优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化,积极探索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股权结构新模式;应通过适当引入多元化的社会股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制衡机制,并推动资本社会化和风险社会化;积极引入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以缓解股权过于集中和流通股过于分散的矛盾;改进董事会运行机制,建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着力培养职业董事阶层。 任力和彭梅珠(2008)选取了2002年之前民营化以及2002年之前直接上市的沪、深两市A股民营企业作为研究样本,采用这些企业2003年到2006年连续四年的数据,样本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2002年之前民营化以及2002年之前直接上市的沪、深两市A股民营企业共有227家,根据信息齐全以及不含异常数据两项样本筛选的基本原则,剔除在2003到2006年期间被ST和*ST的企业74家,剔除数据不齐全的企业26家,最终确定样本数为127个。研究结论表明:民营上市公司董事会人数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而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勤勉程度、监事会规模和勤勉程度、两职是否分离等因素与企业绩效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刘烨(2008)以沪、深股市高科技上市公司2002~2004年相关的教据为研究样本,分析了高科技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结果表明:在竞争激烈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托宾Q值与公司规模呈现显著的负相关;而公司规模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正相关。针对当今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的一般现状,对实证检验结果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与传统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相比,人力资本及其控制的无形资产对高科技公司价值的贡献相对于有形资产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于健南和石本仁(2008)以2006年沪深两市115家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样本,运用因子回归分析法研究了上市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与绩效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 对于家族上市公司来说,不存在最优的家族持股比例,现阶段改善我国家族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首先应适当提高家族控制力。万小妹和徐璇(2008)选取了截至2006年底383位家族富豪控制的419个家族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最终控制家族是“企业家”还是“资本家”这一新的视角考察最终控制家族的这种经营倾向上的差别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绩效的影响,设计了两个模型对绩效分别进行单变量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研究结论表明:相对企业家来说,资本家拥有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和现金流量权更低,并且二者分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程度(控制权超过现金流量权程度)更大;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分离程度对公司绩效具有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只在资本家控制的公司中显著,并且,当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分离程度较高时,企业家控制的公司比资本家控制的公司具有更高的公司绩效;最终控制家族拥有的总财富对公司绩效具有正面影响,而最终控制家族拥有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对公司绩效具有一定的正面影响。王雷和党兴华(2008)选取2006年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市场的210家国有上市公司(不包括S及ST型企业)为研究样本(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19家,传统企业91家),运用典型相关分析对国有上市公司剩余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的配置状况与企业成长绩效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传统国有上市公司中,剩余控制权、剩余 索取权与成长绩效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相关性并不十分显著,执行董事比例与企业成长绩效负相关,相对而言影响传统企业成长绩效的主要因素是剩余控制权;国有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总经理与董事长交叉任职、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成长绩效高度正相关,影响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绩效的主要因素是剩余索取权。因此,国有传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重点在于伉化董事会结构,适度减少董事会中执行董事的比例;国有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重点在于适当扩大企业经营者参与剩余索取权分享的比例,建立健全股权与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王会娟和王生年(2008)以2001—2005年105家新疆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新疆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和公司绩效正相关,但第一大股东的性质是国有股和公司绩效并没有显著关系;董事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两职合一和公司绩效正相关,董事会规模和绩效成倒U型关系以及独立董事比例都与绩效成负向关系;对于高管激励方面,不论是采用年薪的方式还是采用股权激励都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由于地域性差异,内部治理机构的不同导致对高管的激励不够,无法得出预期的结果,这也提示新疆上市公司应加大对高管的激励力度,从而提高公司绩效。另一点就是未能发现公司治理结构和绩效的内生性关系,可能由于变量设置的偏误或新疆本身的地域性差异造成。陈科和宋增基(2008)基于中国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数据,采用截面数据和序列 数据相结合的方法,对战略投资者参与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治理的理论机理及其影响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城市商业银行绩效的途径进行的分析表明: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促进城市商业银行改善公司治理,从而提升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绩效;国有股权比例与银行盈利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资本充足率与银行盈利性均成负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对银行盈利性和安全性均成正相关关系。汤燕娜和陈菊花(2008)以中国沪深两市14家上市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使用其2007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运用最小二乘估计(OLS)方法,从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个维度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绩效(ROA、NPL)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国家控股、股权集中度和战略投资者对银行公司治理绩效不存在显著影响。巢秀梅(2009)以2007年末沪深两市中的266家民营上市企业为样本,利用其在2007年度和2006年度的业绩作为研究对象,对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股权集中度与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绩效。通过实证发现,股权集中度对中国民营企业的治理绩效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以每股收益为治理绩效衡量变量的实证过程中,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绩效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但实证结果中,前五犬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治理绩效之间的相 关关系没有得到实证结果的证实,变量系数的显著性水平很低。这一实证结果更多地说明在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中,虽然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远高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但对公司治理绩效起作用的主要是第一大控股股东。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治理绩效衡量指标的实证过程中,没有发现治理绩效与股权集中度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导致这一结果主要与变量的适配性有关,其中不包含自变量只有控制变量的模型可以看出,模型整体的显著性水平都不是很高,没有通过统计检验。(2)资产负债率与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在资产负债率和长期负债比例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关系中,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与经营绩效呈现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资产负债率越高的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水平越低,债权融资在民营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负面作用大于正面的影响。从回归结果来看,长期负债比例与经营绩效的关系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在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中,长期负债作用逐渐明显,长期负债比例在融资结构中有所提高。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刘烨等(2009)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高科技公司2006年截面样本为研究对象(在选择样本时,避免了所有H股、B股的公司;同时,剔除了ST公司,选取104家高科技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研究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 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在竞争激烈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中,ROE与托宾Q值呈现显著正相关;股权制衡度与托宾Q值呈现显著正相关。1.2.2董事会治理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综述关于董事会对公司治理的作用,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表述,但大多都强调董事会的战略职能以及选择和监督经理人员的职能。Tricker(1994)指出,在董事会的职能中,有些侧重于公司的内部环境,有些侧重于公司的外部环境;有些则侧重于过去和现在,有些则侧重于未来。在这些职能中,最重要的是保证公司有一个有才干的总经理及其所领导的管理系统。在董事会治理对公司绩效影响的研究方面,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董事会人员构成对董事会职能的影响、董事会规模对董事会职能的影响、两职合一对董事会职能的影响。所谓董事会构成,主要指董事会的成员组成以及各组成部分的关系。Baysinger祁Butler(1985)最初对董事会成员的分类方法进行了探索,他们认为董事可以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又可以分为独立外部董事和关联外部董事。很多学者认为:从理论上来说,外部董事的存在可以提高公司的绩效。首先,对于独立董事的监督角色,Fama和Jensen(1983)认为,独立董事被授权以选择、监督、考核、奖励公司的管理层,通过减轻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来维护公司的效益。此外,由于存在声誉机制,独立于公司之外的外部董事由于其客观性,从而可以更有 效的行使监督职能,并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另外,由于外部董事中某些独立董事具有相关的背景,从而可以减少公司与外部发生的交易成本。如Anup和Knoeber([1996)研究发现:具有政治关联的外部董事,由于其游说政策部门可以提高本公司获取相关利益的能力。此外,Weisbach(1988)指出,外部董事具有丰富的商业经验,通过运用其专业技术和市场知识,可以参与构建公司的重要战略,帮助公司管理层解决经营方面的问题。综上所述,这些学者均认为外部董事的存在可以提高20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公司的绩效水平。以上学者关于外部董事与公司绩效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大都是从理论方面进行分析的,在实践当中是否能通过检验?不同的学者采用不同的方法对该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如Macavoy等(1983),Hermalin和Weisbach(1991)以及Mehran(1995)对公司的会计绩效与外部董事比例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的研究结论均认为,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的财务绩效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此外,还有部分学者采用托宾Q值作为公司绩效的衡量指标,进而检验托宾Q与独立董事之间的关系。Hermalin和Weisbach(1991)以及Bhagat和Black(2000)等学者运用此指标进行了研究,但研究结论表明,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之间仍不存在相关性。最后, Bhagat和Black(2000)还检验了董事会的构成对公司股票和财务绩效的长期影响,但他们仍没有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相关性。对于该问题的研究,由于存在理论和实证检验方面的不一致,很多学者开始分析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许多学者将该问题归结于较低的信噪比。主要是因为在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甚至在公司治理因素之外.还存在很多影响公司绩效的因素,因此,无法通过实证检验的方法对公司绩效与董事会构成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就很容易进行理解了。由于理论和实证检验的不一致,很多学者开始转向研究董事会构成发生变化后公司绩效是否会发生相应的变化。Rosenstein和Wyatt(1990)研究了当公司董事会中增加外部董事时,公司公告日的公司股价反应。研究发现,当外部董事被任命时,公司的平均股价会增加0.2%,并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方面,Lipton和Lorsch早在1992年即从理论角度提出了应该限制董事会规模的观点。两位学者认为,虽然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着董事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但是增加人数造成的协调和组织过程的损失将会超过其带来的收益。换句话说,董事数量增加带来的好处并不能抵消由此引起的决策迟疑或拖拉等问题的成本,因此,他们建议把董事会的规模限制在10人以内,最好8-9人。而Jensen(1993)则提出了与Lipton和Lorsch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在现代公司的 董事会里,礼貌和儒雅代替了求真和坦诚”,并且主张“当董事会的成员数量超过7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人或8人的时候,董事会就不太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且很容易被CEO控制”。从以上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他们并不能为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可以提高企业的绩效水平。上述理论分析成为人们后来力求通过限制公司董事会规模来改善公司业绩和决策有效性的理论基础,也成为了实证研究所要验证的对象。在此方面代表性的研究是Yermack在1996年进行的研究。他搜集了452家美国大型公众公司从1984-1991年的数据,所有的公司都选自福布斯全美500家最大公司的排行榜,入选的标准时在1984-1991年8年间至少4次登上该排行榜的公司。该学者首先使用托宾Q作为公司价值的代表变量,然后研究董事会规模和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他的研究不仅用截面数据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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