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ID:18276780

大小:310.0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8-09-16

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_第1页
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_第2页
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_第3页
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_第4页
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十一章 资产评估-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总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考情分析 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合计题分题分题分题分20083312112517200922  110312201022  0.342.36  本章是重点章,每年经常涉及综合题,实用性比较强,注重理解,需要重点把握这章的内容。◆本章重点1.合同效力2.违约责任3.合同的撤销权◆本章变动1.P324合同的概念4条变为3条2.P324合同与债的关系简写3.P326实践合同的例子换了4.P328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优缺点简写5.P336删除合同生效的例子6.P337表见代理、表见代表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颠倒顺序7.P344《合同法解释》撤销权中不合理的高低价8.P351

2、删除定金种类9.P353删除合同权利转让的内外部效力10.P361《合同法解释》增加支付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行为)的协议(意思表示一致)。二、合同与债的关系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最主要、最普遍的原因。此外,能够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还包括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不同的特征:(1)合同之债是双方或多方之债,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而引起:(2)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3)合同之债是任意之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

3、规定,当事人可以任意设定;(4)合同之债是平等之债,当事人互为权利人和义务人。三、合同的分类按有无对价有偿合同买卖、租赁、承揽合同无偿合同赠与合同、自然人之间不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按法律是否对名称有规定有名合同《合同法》分则无名合同  按是否交付标的诺成合同买卖、租赁合同实践合同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按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要式合同融资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合同不要式合同  按主从关系主合同  从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四、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但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

4、有关人的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一)口头合同形式(二)书面合同形式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书面合同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确认书。(三)其他合同形式1.默示形式:以消极的不作为的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运用。2.推定形式:从当事人的积极行为中,可以推定当事人已作了意思表示。二、合同的内容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合同订立的方式(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符合下列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注意1】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属于要约邀请。【注意2】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比如“欲购从速,数量有限”。2.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

6、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无论是否阅读(2)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下列情形下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②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例题·单选题】(200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受要约人。A.要约

7、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正确答案』C4.要约的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