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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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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强农村居民互助共济意识,引导农民适时、合理就医,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有条件的乡镇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管委)批准,可以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乡镇,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县合管委审批后实施。第三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行“县级监督指导、乡镇统筹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乡
2、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镇合管办)在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合管委)的领导下,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办法》(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实施和管理。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对乡镇门诊统筹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乡镇合管办设专职管理员2~3名。专职管理员从乡镇卫生院职工中择优考核聘用,报县合管办备案。第六条 乡镇合管办主要职责1、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合作医疗制度的方针、政策,组织宣传、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和措施。2、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
3、、报批。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
4、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3、按照《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合人员的就医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4、负责合作医疗门诊补偿资金的审核和申请划拨工作。 第三章 基金分配 第七条 门诊统筹基金实行全县统一管理,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13元分乡镇核算。第八条 乡镇合管办应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确保基金安全。第九条 门诊统筹基金分为门诊医疗补偿金和风险储备金,其中:门诊医疗补偿金占95%,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风险储备
5、金占5%,用于门诊医疗费补偿出现透支后的补充。风险储备金累计达到当年门诊统筹基金10%时,不再提取。第十条 动用门诊风险储备金时,必须报县合管办批准。第十一条 门诊医疗补偿费用由乡镇合管办每月向定点医疗机构核拨一次,每月20日至25日为上月的门诊医疗费补偿费结算时间。第十二条 乡镇合管办应建立门诊医疗补偿台账,实行计算机管理,严格审核合作医疗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做到门诊医疗补偿登记表、合作医疗证、处方、门诊医疗补偿台账四相符。第十三条 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建立合作医疗门诊医疗补偿专账。 第四章 医疗补偿 H
6、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
7、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第十四条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应获得门诊医疗补偿。(一)补偿范围门诊补偿范围:1、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小儿头皮静脉注射、灌肠、换药、小型清创缝合、针灸、火罐;2、医技检查费(限于卫生院):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3、材料费(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4、药品费(限于合作医疗目录内药品)。(二)补偿标准1、补偿比例: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分别按20%给予补偿。2
8、、封顶线:参合农民每日次发生的门诊医药费、检查费补偿封顶线均为6元。(三)补偿办法1、参合患者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即直接补偿,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填写《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登记表》,患者签字认可。2、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将《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登记表》及《处方》上报乡镇合管办审核,乡镇合管办每月28日前上报县合管办复审,通过复审后,县合管办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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