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ID:17973128

大小:20.73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12

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_第1页
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_第2页
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_第3页
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_第4页
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政发〔2009〕113号建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现将《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建湖县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建湖县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医疗保险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theprovis

2、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

3、3boilerhydraulic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条职工医疗保险水平坚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坚持用人单位、个人和财政合理分担;医疗保险基金运营坚持以收定支,实现基金收支基本平衡;医疗保险待遇补偿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第二章参保范围与对象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统帐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

4、保险。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符合国家、省、市、县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统帐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等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改制或破产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灵活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省属和外地驻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五条在本县办理就业登记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六条经县以上人民政府

5、认定,且无力按照统帐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可以先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转入统帐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第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应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第八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公务员,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其他事业单位也可以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第九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以及未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其他用人单位,可以为本单位

6、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第三章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

7、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第十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照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10%缴纳。第十一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为4.5%,可以采取企业自筹、个人缴费、主管部门调剂和财政补助等办法筹集。第十二条企业破产或改制时必须按有关

8、规定剥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7年内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或破产后未参保的或中断参保的困难职工,可调减补缴1997年以来未参保或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50%。第十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其上下限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划入个人医疗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