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第 一 章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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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 法                          第一章 税法概论  ◆考情分析  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  ◆本章内容:5节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  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2、◆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与税收关系概念含义特征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YibinCityCitytracktrafficplanningisYibincityregionalrangewithintracktrafficsystemofonceintegration,andcitytracktrafficalsoisYibinCit

3、yCityintegratedtracktrafficsystemintheofpart,foraccurategraspcitytracktrafficresearchofobject      第9页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 法                          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

4、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C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

5、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YibinCityCitytracktrafficplanningisYibincityregionalrangewithintracktrafficsystemofonceintegration,andcitytracktrafficalsoisYibinCi

6、tyCityintegratedtracktrafficsystemintheofpart,foraccurategraspcitytracktrafficresearchofobject      第9页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 法                            2.与相关范畴关系  (1)纳税人与负税人  (2)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

7、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1)税目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

8、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消费税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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