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居临时管理规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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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XXX大厦临时管理规约为了加强XXX住宅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东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条 东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在物业销

2、售时将本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东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第三条 本管理规约对东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第四条 东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与东莞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14第页,共14页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XXX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住宅小区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3、   ;南至        ;西至    ;北至  。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通道、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屋顶、楼盖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照明设施、天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避雷设施设备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道路、建筑小品、公用绿地、花木、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4、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第七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东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所有:1、            ;2、         ;14第页,共14页3、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由开发商享有产权或使用权的部分东莞市XXX投资有限公司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

5、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和东莞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东莞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东莞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以下约定:1、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

6、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3、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4、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14第页,共14页5、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6、在装修前必须进行试水作业,确认没有问题再进行装修作业,以便以后分清责任。本物业住宅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30),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周六、周日施工不得产生噪音。工作时间内应避免

7、有噪音、有异味的施工项目,违者东莞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进行制止,直至清场停工。第十二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当事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东莞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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