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善,处于探索的阶段,实践中一些成功和不成功的做法都需要做一些总结。笔者以为土地制度很大程度上与物权相关,属于民商法等私法的调整范围,而从自身的专业出发,本文着重从公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做出探讨,1 对实践经验和已有的理论成果做一些资料搜集和总结研究工作。专业知识的局限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必然影响看待和分析问题的深度、广度以及客观全面性。撰写本文纯属闲暇时间的兴趣所在,不带有任何工作任务,内容也仅代表个人观点。写作和完成时间是在2004年4月,时过一年多,已有些事过境迁,很多内容和观点需要修正,但为了与以后的写作相连续仍勉为提交,供学人参考。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