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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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案例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主要是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案例一:刘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XX

2、年4月30日因医疗期满被依法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  案例一属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和年限均未遇到封顶的情况。包括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1、医疗期满解除;  2、客观情况变化解除;  3、经济性裁员;  4、企业破产解散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8000元  经济补偿金年限==21年4个月  经济补偿金:8000元×个月=万元  案例二:陈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XX年4月30日因不能胜任被解除合同,其平均月工资为8000元。  案例二属于按照“XX年之前”要进行年限封顶,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于劳动者工资未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对基数不封顶的情形。此时,按照新法、旧

3、法的标准分段计算,然后两者相加即可。这一类型包括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1、协商一致解除;  2、不能胜任解除;  3、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4、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基数:8000元  经济补偿金年限:12个月+个月=个月  经济补偿金=8000元×=万元  案例三:吴某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XX年4月30日因经济性裁员被依法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案例三属于尽管不符合“XX年之前”封顶的法定情形,但符合《劳动合同法》3倍+12月封顶的情况。这一类型与案例一的法定情形类似,但要同时满足

4、劳动者工资符合3倍封顶的条件。  XX年前经济补偿金数额:20个月×10000元=20万元  XX年后经济补偿金数额:个月×9876元=万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20万+万=万元  案例三:孙某1988年1月1日进入单位,XX年4月30日因经济性裁员被依法解除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  案例四属于既符合“以前规定”封顶的法定情形,又符合《劳动合同法》3倍+12月封顶的情况。这一类型包括的法定情形与案例二相似,但要同时满足劳动者工资符合3倍封顶的条件。  XX年前经济补偿金数额:12个月×10000元=12万元  XX年后经济补偿金数额:个月×9876元=万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12

5、万+万=13.4814万元  产生经济补偿金计算差异的实质原因,是因为“XX年之前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封顶理念不同所致。  1,“之前规定”采用了在法定情形年先对“年限”进行12月封顶的立法思路,  2,《劳动合同法》是根据“基数”实行3倍+12月封顶。  明确了这一点,就可以准确把握计算经济补偿金总的原则是:凡遇到有封顶的,不论是对基数还是对年限,都要以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进行分段计算,在计算时先根据封顶情况进行分类,再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具体计算。  如果对上述的案例都了然于胸了,那么重点来了!还要注意每个地区的司法实践以及当地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想要真正学好经济补偿金

6、这些可都是必不可少的呦。  广东省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广东高院认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为界分段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按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  劳动关系建立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按以下方式计算:  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按《

7、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及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非因协商一致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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