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普遍适用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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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普遍适用资格刑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论文摘要:资格刑是一种剥夺犯罪人享有或解决一定权利资格的刑罚。其内容经历了漫长的蜕变与进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资格在法律上有各自的表现形势,因而资格刑的内容有所不同,从现代意义上讲,资格刑是剥夺犯罪人享有或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刑罚,本文讨论的主要论题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普遍适用资格刑,主要是指剥夺犯罪人担任公职的权利资格。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普遍适用资格刑,对于惩治职务犯罪,

2、预防犯罪,实现刑法功能,有着其独特作用。本文通过对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等国外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刑法典关于资格刑的研究,阐述了对国家工作人员普遍适用资格刑的重要性。针对目前我国刑法资格刑规定的弊端,特别是本文论证的犯罪存在的弊端。借鉴国外实行资格刑分立制的法律制度,提出了在刑法总则中,把资格刑由原来单一的剥夺政治权利分解、扩充为多种方式。在刑法分则中,根据不同的犯罪 分别规定不同资格刑等修改完善我国刑法中资格刑的立法思考。关键词:国家工作人员、资格刑、权利、资格、剥夺一、资格刑一般理论“担任各种公职,从事各种非义务性公务及公共服务以

3、及由此而取代准公务员身份之资格”为剥夺公权的具体内容之一。论及资格刑时大都评说其利弊优劣,是存是废,在刑法理论上,争论颇为激烈,在我国特别是马克昌、陈学良等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利大于弊,应予保留。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检察工作经历认为在现代社会腐败现象愈来愈严重,它直接影响我国改革开放搞活政策执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普遍适用资格刑,对于惩治职务犯罪,预防犯罪,实现刑法功能,有着其独特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格刑具有惩罚功能。资格刑由于其剥夺的是资格这一独特的属性,它直接反映了国家对其政治上的否定,在罪与刑内容的

4、对应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它的优点是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无法取代的,资格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本人的资格从事一定的犯罪活动,二是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玷辱了其所享有的资格。在这两种情况下,对犯罪人判处剥夺其一定资格的刑罚,都有惩罚的意蕴在内。2、资格刑具有剥夺或限制再犯能力的独特功能。它剥夺犯罪人在一定期间内从事公职的资格与行使公权的能力。并非以惩罚犯罪人或剥夺犯罪人的名誉为目的,而是以此作为一种防患于未然的预防措施。……此外……自由刑执行完毕后,并非即表明犯罪人已经改过迁善,而能再适应社会,若再加上没有完善而有效的出狱人辅导制

5、度,则出狱人的再犯可能性依然是相当高的。所以,就社会治安的需要,在一定期间内剥夺其公权,似尚能符合现代刑事政策之基本论。3、资格刑具有警戒功能。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公职资格的剥夺,一,可以加深国家工作人员对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认识,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应以正确地行使和尽职尽责为前提,从而激励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的意识。二,对其他具有同样资格而又想“以身试法”的人起到一定的警戒作用,使之珍惜自己享有的资格,不去从事与其本人的资格不相称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免丢失某种资格。4、资格刑具有维护国家威信,纯洁国家工作人员队伍的作用。国家工作人员担负

6、着依法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的责任,他们一旦渎职枉法,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直接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而且会严重损害国家的威信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因此,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犯罪的,“剥夺犯罪人之被选举资格,为公务员、民意代表及陪审员等资格,直接可确保公职人员之信誉,间接可维护国家社会之利益。”由此可见,正是具有上述作用,资格刑得以在历史的长河中延续、发展,并至今不衰,在许多国家的刑罚体制中占有重要位置。二、国外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对资格刑的立法完善资格刑的缺陷是客观存在的,如经常谈到的“刑罚过剩”、不

7、具有足够威慑力等问题,但它可以通过其他刑罚得以弥补或者通过自身的完善得以避免。例如,资格刑本身虽然威慑力不够,但却可以由主刑的威慑力作用来弥补。又如,资格刑可能成为过剩的刑罚,但是可以采取资格刑分立的制度避免此问题。目前,资格刑法律制度之所以能广泛确定是与其自身弊端分不开的。许多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格刑分立制的法律制度,科学地解决了此弊端。所谓资格刑的分立制,就是把资格刑所要剥夺的各种权利内容分别规定,根据犯罪人实际情况,单独适用,剥夺资格刑中的某一项或者多项资格,彼此之间不发生连带关系,这样就不会发生“刑罚过剩”问题。例如

8、1996年修订《瑞士联帮刑法典》规定的资格刑包括不能担任公职,剥夺选举权与监护权,禁止执业或禁止经商等三方面内容,这三方面权利之剥夺分属第51条、53条、54条三个法律条文,实际就是三种资格刑。《意大利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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