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施的中介者,其作用是发现,联络与介绍潜在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并不参与实际的金融交易过程。共同基金组织在中介资金供需双方的基础上,通过持有部分资产提供某种信誉支持。他们为投资者提供自身资产组合的一部分份额,其资产组合由外部的市场工具构成,投资者的份额价值随着构成中介机构资产组合的各种资产价值的变化而波动。吸收储蓄存款的银行组织,是经营资金的现代企业。他们向借款者提供固定价值的债务组合,向贷款人出售固定价值的债权,其债务组合与其持有的债权组合不再直接相连,其所持有的资产组合价值取决于他们的经营管理,独立于对借款人债权承诺的价值之外。 Keland and Pyle(1977)和Cha
5、化基础上的规模优势。 但是,Leland and Pyle(1977)和Chan(1983)模型无法经受一致性假设的检验,在一致性假设下,经纪人并不比其客户具有初始信息优势,经纪人的客户完全可以取代经纪人,自行寻找投资机会。金融组织无法从信息中获得回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钱特(Chant,1987)在以上模型中,加入了核实成本的概念。所谓核实成本,是指确定了投资项目以后,对最终收益进行预期评估的成本。显然,经纪组织通过累积的专业优势,可以加速产出的效率。但是,在一个庞大的经济体系中,经纪组织如何获得普遍的信誉认可呢?钱特认为,正是由于这一缺陷,基金组织应运而生。基金类中介机构,
7、组织存在的原因。 杰森和麦克林的模型表明,贷款人通过经纪人或基金,虽然也可以对借款人进行监督并保障合约的实施,但是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需要对代理人的行为密切关注,同样会产生昂贵的监督成本。一个可行的办法,是使代理人对委托人的权益保证固定金额的支付(Jensen and Mackling,1976)。在资金使用权的借贷关系中,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为投资人(委托人)对金融中介(代理人)、金融中介(委托人)对借款人(代理人),资金使用权让渡(贷款)固定回报(利息)的客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