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工医疗保险

金华职工医疗保险

ID:17154562

大小:19.98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8-28

金华职工医疗保险_第1页
金华职工医疗保险_第2页
金华职工医疗保险_第3页
金华职工医疗保险_第4页
金华职工医疗保险_第5页
资源描述:

《金华职工医疗保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金华职工医疗保险金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浙江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XX〕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  (一)

2、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市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五)实行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待遇水平基本平衡,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以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六)建立医患双方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浪费。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金华市区范围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3、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起步阶段,原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其它单位及其职工视条件逐步纳入。  原享受公费、劳保医疗的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也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费总额之和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5%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二)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为

4、扣缴。退休(职)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费免征税、费。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计缴。企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缴。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城镇自由职业者按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缴。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缴。  第七条参加

5、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参保之月起,缴费不能间断。若今后用人单位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退休人员只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男不低于30年,女不低于25年),方能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享受公费、劳保医疗人员分别在1995年12月、1997年9月前按国家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须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以上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年递增8%的比例确定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财政专户管理。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

6、医疗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处理。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的,职工的参保年限从重新参保之月算起。  第九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终止时必须先清偿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单位破产、改制、歇业等,应缴足在职职工当年和退休人员至期望寿命止的医疗保险费。  第十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  机关单位从经常性支出的社会保障费中列支;事业单位从事业支出的社会保障费中列支;企业分别从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险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下列办法计算利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

7、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第十二条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捐助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持发展医疗保险事业。第四章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组成。  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帐户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企业职工个人帐户,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导下,也可由企业负责建立和管理。  第十四条职工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