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若干程序问题初探

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若干程序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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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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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若干程序问题初探作者:杨柏林/金海洲解决程序问题是实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关键问题。如出庭检察人员的法律称谓、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实体当事人参加诉讼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问题都必须得到妥善解决。否则,检察院即使被赋予提起诉讼的权力,在实践中也难以顺利行使或者形同虚设。实际上,程序问题不解决,也是影响在立法上确立检察院民事起诉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拟就程序问题作一探讨,以抛砖引玉。一、关于出庭检察人员的法律称谓问题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即应开庭审理。在这一诉讼活动中,法院、检察院、当事人都

2、是诉讼关系的法律主体;当事人分别称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法院派出自己的审判人员代表法院在法庭上履行审判职责,称审判长、审判员;检察院当然也应派出检察人员出席法庭代表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但出庭人员属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如何称呼,也就是其法律称谓是什么,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的认为应称为“原告”、有的认为是“国家公诉人”;有的则主张称“监诉人”等。我们认为,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出庭检察人员以称“检察长”或“检察员”为宜。1、称“原告”不妥。所谓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

3、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注:《中国民事诉讼法教程》(新编本),第98页,王怀安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虽也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有类似原告的作用,但它与原告有本质的区别。一是检察院不是“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的人”;检察院提起诉讼时,作为机关法人的检察院并未与当事人发生民事争议、其自身民事权益也未受到当事人的侵害。二是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不是基于保护检察院自身民事权益的目的,不是以其享有实体民事权利为前提,而是基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三是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是以“公民”和“法人

4、”这样普通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出现的,而是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样的法律地位履行职责的。因此,作为代表检察院的出庭检察人员,其法律称谓不能是“原告”。2、“国家公诉人”的称谓具有片面性。这一称谓在某些方面有一定道理。比如,它揭示了检察院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职责的一面;并与刑事诉讼中出庭检察人员的“公诉人”称谓相对应。但是,这一称谓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缺陷。一是它不能涵盖出庭检察人员的全部法律职责。在我国,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各项法律的实施;对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违法行为实施法律监督,并采取提起诉讼的方式,将

5、其提交法庭,依法处理,这是检察院履行民事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容之一,在某一时期或特定条件下甚至是主要任务之一,但绝不是检察院民事法律监督职责的全部内容和唯一任务。对那些虽没有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但损害民事法律程序和法律尊严的民事案件,如法院应受理而不予受理(且不作出相应裁定)或推诿的“告状难”民事案件,民事关系长期得不到法律调整,检察院做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保证民事法律在相应的案件及时得到公正的适用,也应提起诉讼,制约这种审判权不行使(失职)的行为(注:潘剑峰、文盛堂:《论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受制性》,载《民事诉讼检

6、察监督》第101页,刘家兴主编。)。在这种情形下,仍将代表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出庭检察人员称为“国家公诉人”,就会名不符实,与其履行的职责不相适应。二是这一称谓与出庭检察人员所代表的检察院的法律地位不相适应。这一称谓是从借鉴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maintenancemeasures,thereisabigsecurityrisk,managementhashadagreatimpacttothecity.3.1-8busterminalstationstatusinYibincitylayouts(4)hoursofoperationm

7、ostofYibincitybuslinesin5:30-6:20,andbasicallymeettheYibintravelneeds.Bus而来,同时也把它在刑事诉讼中就已滋生的法律弊端带了过来。在刑事诉讼中称出庭检察人员为公诉人,是历史的产物,很大程序上是约定俗成使然。它是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传来的,也许是同西方国家检察机关或检察官的性质、地位相适应的。因为这些国家的检察机关基本上是政府的一个机构,虽具有一定司法性质但不是完全的司法机关,总的来说是公诉机构;而且在历史上,象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检察官最早是做为代表王室起诉和应诉、维护

8、王室利益的王室法律顾问的身份出现的。但是,我国的检察院是独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严格说来,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称出庭检察人员为公诉人也是存在一些问题的。称谓应与其地位和性质相一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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