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优质服务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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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局优质服务制度规范  篇一:财政局服务承诺  **县财政局服务承诺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财政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将规范管理寓于优质服务之中,时时替服务对象着想,处处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让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现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收入、管理财政支出和实行财政监督。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侵害企业及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确保教育、科技、农业等重点支出,

2、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坚持科学理财。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镇财县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从制度上、网络技术上规范分配秩序和财政分配行为。  (三)坚持高效理财。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谁首先接待服务对象,由谁负责办理服务事项或提供办事向导;在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对于各类服务和审批事项,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场办结;确需请示县委、县政府或上级财政机关批准而不能当场办理的,说明情况,并在

3、请示后及时与对方联系并给予答复;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而确实不能办理的,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清楚。  (四)坚持民主理财。制定和出台重大政策时采取上门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设立留言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财政管理,充分反映社会和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要求。  (五)坚持文明理财。开展文明办公、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对政府采购咨询、会计从业资格考核和职称考试、“一折通”打卡发放、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比较关注的改革和有关业务工作,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六)坚持廉洁理财。严格遵守

4、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规则,秉公执法,严禁在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对在工作中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财政干部不履行上述服务承诺的,可向我局办公室或财监科进行投诉。自收到投诉之日起,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承诺要求  1、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优化办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制度规定。  2、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服务项目否决报告制、一次投诉查实待岗制等优质服务五项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坚持份内的事尽快办,份外的事帮助办,能办

5、的事立即办,难办的事设法办,不能办的事耐心解释,做到“时间不在这里耽搁,办事不在这里卡壳”。  3、提高服务的透明度,凡属本部门的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事时限、监督投诉渠道、违诺责任追究等,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对服务承诺的检查与督办,建立执法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影响发展环境和项目建设的各种投诉,认真核查、限时纠正、及时反馈,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  5、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严禁向服务对象推销物品

6、;严禁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严禁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截留政策。  (一)实行文明办公制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论大事小事都要认真办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勤政、廉政,奉公守法,树立财政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实行“首问首接”责任制  凡来局里办事或来电、来访的管理相对人,最先询问到的本局工作人员为“首问首接”责任人。本局内,无论哪

7、一个科室哪一位工作人员,对管理相对人都应主动相迎,端茶让座,诚恳、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并以周全的服务给予办理、指导、帮助,对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  详尽告知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让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实行办事公示制  1、局办公大楼显眼处悬挂财政局科室分布示意图、财  政重要业务办理程序图。  2、各科室墙面醒目处均悬挂科室工作职责。  3、机关工作人员应在所在楼层去向牌上及时反映“在  岗”、“市区公务”、“出差”、“请假”及“其他”等个人去向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四)实行办事

8、限时制  1、办事“一次性告知”制。对来访来电要求办理有关  财政事项的管理相对人员,本局承办人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表格等。在承办过程中,一次性告知是否手续齐全,能否办理。凡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必须按程序和期限办理;对手续不完整或需要提交局领导研究决定或转报上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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